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和深圳市盐田港股
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现将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额
1.2020年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2号)核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原股东配售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6961747股,配股价格3.8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4872343.4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251850.7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82620492.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92号)。
2.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13758995股,
每股发行价为4.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02264398.1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28317908.4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73946489.6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518Z011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20年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1184872343.42
减:扣除已支付的发行费用2251850.73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84377081.14
其中: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投项目使用金额1184377081.14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银行手续费、管理费等)120818034.66
减:募投项目完成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9061446.21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0.00
2.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4002264398.10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02264398.10
其中: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募投项目使用金额4002264398.10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银行手续费、管理费等)9499362.23
减:募投项目完成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499362.23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监督情况。
(一)2020年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规定审批,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黄石新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
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分别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前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3-重大差异。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前述三方监管协议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原股东配售股份募集资金均已划转完毕,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完毕,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银行账号余额账户状态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81103010128005413640.00注销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443015600454337400000.00注销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443015600457850800000.00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7149025292108060.00注销
合计0.00
(二)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规定审批,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或其上级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前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6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前述三方监管协议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募投项目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完毕,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完毕,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4-银行名称银行账号余额账户状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40000209192005828950.00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7510790780760.00注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头角支行442501000009000025660.00注销
合计0.00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1和附表1-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次调整部分用途后的募集资金仍用于惠盐高速改扩建项目,调整用途是公司基于广东省发改委对项目建设和投资规模的调整,将原计划投入惠盐高速改扩建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103508.34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不含发行费)的87.52%,用途调整为用于惠盐高速改扩建项目投资规模扩大后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等资本性支出。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6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与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1: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5-年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附表1-2: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6-附表1-1(2020年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不含发行费用)1182620492.690.00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035083410.691184377081.14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87.52%是否已变截至期末投资进项目达到预定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承诺投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累计投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
更项目(含本年度投入金额度(%)(3)=可使用状态日是否发生重
超募资金投向资总额(1)入金额(2)的效益计效益部分变更)(2)/(1)期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惠盐高速公路1046418492.61046418492.1046544331.不适用不适用
深圳段改扩建项是0.00100.01(注1)2025年12月否
目96962(注3)(注3)
2.黄石新港二期
不适用不适用
工程11-13#和否136202000.00136202000.000.00137832749.52101.20(注2)2021年7月否
23#泊位项目(注4)(注4)
承诺投资项目小1182620492.61182620492.1184377081.
0.00
计96914未达到计划进度
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为进一步加强粤港澳大湾区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支持深圳建设或预计收益的情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公司前期对该项目建设和投资规模进行了调整。鉴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的实施进度况和原因(分具体进行调整,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
项目)
-7-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无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无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无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无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0156349.41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2021年公司已经完成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目先期投入及置
60156349.41元。其中:2021年1月4日已经完成已支付发行费用1613207.56元的置换;2021年2月9日完成募投项目黄石新港二期工程11-13#
换情况
和23#泊位项目58543141.85元的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无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进行现金管理情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况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8-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
公司“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黄石新港二期工程11-13#和23#泊位项目”已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完毕,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6年3月办集资金节余的金
理了注销手续,并将节余资金119061446.21元(全部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额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资金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无题或其他情况
注1: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投资进度为100.01%,系由于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用后的净额支付部分工程款;
注2:黄石新港二期工程11-13#和23#泊位项目投资进度为101.20%,系由于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用后的净额支付部分工程款;
注3: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效益测算方法采用增量法,改扩建4车道产生的效益无法独立核算;
注4:黄石新港二期工程11-13#和23#泊位项目效益测算方法采用“有-无”对比法,前述4个泊位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附表1-2(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9-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4002264398.100.00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002264398.10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变更项截至期末投资进项目达到预项目可行性是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集资金承诺投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累计投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
目(含本年度投入金额度(%)(3)=定可使用状否发生重大变
募资金投向资总额(1)入金额(2)的效益预计效益
部分变(2)/(1)态日期化
更)承诺投资项目
1502264410.51502264410.
1.支付现金对价否0.001502264410.5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959
9
2.偿还银行借款及2499999987.52499999987.
否0.002499999987.5支付中介机构费用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151
4002264398.14002264398.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0.004002264398.1
010
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无原因(分具体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无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10-超募资金的金额、用无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无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无况用闲置募集资金进无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支付现金对价”项目已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完毕,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5年6月办理了注销手续,并将节余资金99341.29元(全部为募集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资金节余的金额及
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项目已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完毕,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6年1月办理了注销手续,并将节余资金原因
9400020.94元(全部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金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无其他情况
-11-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截至期末投资进项目达到预定变更后的项目可变更后项目拟投入本年度实际投入截至期末实际累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度(%)可使用状态日行性是否发生重
募集资金总额(1)金额计投入金额(2)的效益计效益
(3)=(2)/(1)期大变化
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惠盐高速公路深圳1046544331.6
1046418492.690.00100.01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段改扩建项目段改扩建项目2
1046544331.6
合计-1046418492.690.00-----
2021年7月21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粤发改基础函[2021]1372号文《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建设和投资规模的批复》,同意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投资估算由原批复的29.2亿元调整为158.59亿元。2021年11月17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交通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运输部关于广东省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交公路
函[2021]609号,同意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设计概算为156.56亿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2021年8月14日进行了公告。
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为进一步加强粤港澳大湾区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公司前期对该项目建设和投资规模进行了调整。鉴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惠盐高速公路深圳段改扩建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