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88证券简称:盐田港公告编号:2026-19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50。
2.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1289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雨田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4人,代表股份4178234230股,
1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35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7830751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5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1人,代表股份3951591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3人,代表股份6238696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9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287105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8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1人,代表股份3951591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00%。
3.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74073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4%;反对4023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3%;弃权1363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
2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97092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331%;
反对40239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50%;弃权
136364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9%。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同意通过。
2.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74410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5%;反对3798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9%;弃权249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046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71%;反对3798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89%;弃权249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同意通过。
3.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算的提案。
3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7990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55%;反对20085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807%;弃权1581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3626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52%;反对20085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94%;弃权15816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同意通过。
4.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74026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3%;反对4023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3%;弃权1844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9661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55%;反对4023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49%;弃权18446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6%。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同意通过。
5.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74033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5%;反对4024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3%;弃权1762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9668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66%;反对4024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51%;弃权1762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同意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李伟东先生、应华东先生、冯天俊先生作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对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与内部审计机构
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现场工作时间
及履职保障、其他特别职权履职情况、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培
5训情况、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方面所做的工作进行了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吴雨晴、方雪诗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
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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