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90证券简称:天健集团公告编号:2025-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上午9:15-9:25,
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6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7019号天健商务大厦
11楼会议室
1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何云武先生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0人,代表股份8163453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8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391027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9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6人,代表股份3772425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89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8人,代表股份
768811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465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5人,代表股份764161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96%。
2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本次会议,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石璁、王超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总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议案7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其它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并形成决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798187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757%;反对12751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20%;弃权54067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23%。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796987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3数的97.6288%;反对13950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89%;弃权54067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23%。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796339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494%;反对14753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73%;弃权52522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4%。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方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802088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35%;反对90059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32%;弃权52511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32%。
4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798432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57%;反对12655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03%;弃权52567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39%。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797167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508%;反对14129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08%;弃权50481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84%。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5表决情况:
同意7814381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240%;反对296626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36%;弃权52445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24%。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438637781股)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358208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376%;反对14183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52%;弃权53150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72%。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6同意796062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7.5154%;反对14880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29%;弃权5401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17%。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
同意796499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89%;反对14629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21%;弃权52167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9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参与竞拍深圳市赤湾 K104-0049土地使用权及后续项目开发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802509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51%;反对7339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91%;弃权6496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7958%。
(二)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投票情况序号
同意58722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815%;反对12751449关于2024年度公司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1.00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数的16.5859%;弃权5406728股(其中,因未投案票默认弃权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26%。
同意57523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214%;反对13950849关于2024年度公司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2.00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数的18.1460%;弃权5406728股(其中,因未投案票默认弃权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26%。
同意56875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784%;反对14753449
关于2024年度公司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3.00财务决算的议案数的19.1899%;弃权52522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316%。
同意62624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556%;反对9005991股,关于2024年度公司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利润分配的方案11.7142%;弃权52511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302%。
关于2024年公司年同意58968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5.00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008%;反对12655949
8案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617%;弃权525672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375%。
同意57703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553%;反对14129646
关于2025年度公司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6.00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数的18.3786%;弃权50481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61%。
同意41973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关于2025年度公司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959%;反对29662655
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7.00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数的38.5825%;弃权5244563股(其中,因未投担保事项的议案票默认弃权23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17%。
同意57382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376%;反对14183849
关于预计2025年度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8.00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数的18.4491%;弃权53150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34%。
同意56598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关于续聘2025年度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179%;反对14880946
公司财务、内控审计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9.00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数的19.3558%;弃权5401910股(其中,因未投案票默认弃权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263%。
同意57034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
10.00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858%;反对14629449
事的议案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9数的19.0287%;弃权52167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55%。
同意63045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关于子公司参与竞拍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033%;反对7339833股,深圳市赤湾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0 K104-0049 土地使用9.5470%;弃权6496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权及后续项目开发的议案弃权23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9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石璁、王超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
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特此公告。
10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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