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7853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目录页次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3
二、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 1-4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100039]
电话:86(10)58350011传真:86(10)58350006
www.dahua-cpa.com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7853号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TCL 科技)《2023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TCL 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
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 TCL 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TCL 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第1页大华核字[2024]0011007853号鉴证报告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TCL 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TCL 科技2023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 TCL科技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 TCL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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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大华核字[2024]0011007853号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江先敏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熊欣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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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58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806128484股新股。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2806128484股,截至2022年12月6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9596959415.2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为人民币122264729.12元,
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474694686.16元。2022年12月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70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477144603.75元(含
2449917.59元利息收入净额),其中人民币9000000000.00元用于置换募集资金到位
之前利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其余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与控股子公司 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广州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已于2023年1月1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专项账户基本信息如下:
专项报告 第1页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开户主体银行名称账号账户状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台支行2008021229200183559已销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730276482856已销户
TCL 科技集团股份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44243001040046604已销户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40010078801900002819已销户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10000038435已销户
TCL 华星光电技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41031900040047379已销户有限公司广州华星光电半导体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44243001040046596已销户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三、2023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专项报告 第2页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47469.47(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4.99(注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47714.4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变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资项目达到预定项目可行性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计投入金额进度(%)(3)可使用状态日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诺投资总额总额(1)金额的效益预计效益
(2)=(2)/(1)期大变化
变更)承诺投资项目
1.第8.6代氧化物半导体新型自项目动工之
否900000.00900000.00-9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否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日起24个月
2.补充流动资金否47469.4747469.47244.9947714.46100.5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947469.47947469.47244.99947714.46100.03超募资金投向本公司无超募资金
合计947469.47947469.47244.99947714.46100.03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不适用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不适用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不适用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不适用情况
专项报告 第3页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不适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2022年12月12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换情况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900000.0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不适用金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不适用额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不适用题或其他情况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226.47万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7469.47万元。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4.99万元为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孳生的利息及账户维护费等形成的净额。
专项报告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