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修订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原章程内容修订后章程内容
第一百〇四条、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董第一百〇四条、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非
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董事任期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满前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解除其职务。董事并可在董事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董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可连选连任。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因原董事提前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终止职务而补选的新任董事的任期为原董事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任期的剩余年限。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止。因原董事提前终止职务而补选的新任董,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事的任期为原董事任期的剩余年限。董事任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定,履行董事职务。,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公司设1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
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和罢免,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百一十二条、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第一百一十二条、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非职,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第一百二十八条、公司董事会由9-11名董事第一百二十八条、公司董事会由9-1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可区别每位董事的不同情况提请董事会长可区别每位董事的不同情况提请董事会
聘任其为执行董事或非执行董事,其中执行聘任其为执行董事或非执行董事,其中执行董事需全职或基本全职为董事会工作。董事需全职或基本全职为董事会工作。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