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科技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告书(摘要)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八月特别提示
一、本次发行仅指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股份发行。
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4.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359411106.5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300995724.98元。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25年8月15日受理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
四、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数量为1035489574股,上市日期为2025年8月22日。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6个月,限售期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20800862447股,其中,其中社
会公众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2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并对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其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注册稿)》全
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目录
特别提示..................................................2
上市公司声明................................................3
目录....................................................4
释义....................................................6
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8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9
一、发行股票类型、面值和上市地点......................................9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9
三、发行时间...............................................15
四、发行方式...............................................15
五、发行数量...............................................15
六、发行价格...............................................16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16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16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17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17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17
十二、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意见...................................................28
十三、法律顾问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9
第三节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情况......................................30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30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30
三、新增股份上市时间...........................................30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30
第四节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31
4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31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32
三、本次交易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32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32
5释义
在本公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TCL科技、本公司、公
指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市公司、发行人
深圳华星半导体、交指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易标的、标的公司
交易对方、重大产业指深圳市重大产业发展一期基金有限公司基金上市公司向重大产业基金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华星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指半导体21.5311%股权(对应900000万元注册资本),同时向不超过35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上市公司向不超过35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指定对象发行股票集配套资金《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上市公告书指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告书》《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上市公告书摘要、本指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公告书摘要告书(摘要)》《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认购邀请书》指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认购邀请书》《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方案》指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与承销方案》《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拟发送认购邀请书指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拟发送对象名单》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认购合同》指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合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指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联席主承销商指任公司法律顾问指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6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指
(2025年修订)》
《承销办法》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公告书摘要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公告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导致。
7第一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TCL Technology Group Corporation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000100.SZ
证券简称 TCL 科技法定代表人李东生董事会秘书廖骞成立日期1982年3月1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0195971850Y
注册地址 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 17 号 TCL 科技大厦
办公地址 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 17 号 TCL 科技大厦发行前总股本19765372873股注册地址邮政编码516001办公地址邮政编码516001
联系电话0755-33311666
公司网站 https://www.tcltech.com/
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半导体、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新型光电、液晶显示器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创业投资业务及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发起创业投资机构与投资管理顾问机经营范围构,不动产租赁,提供信息系统服务,提供会务服务,提供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和电子产品技术开发服务,软件产品的开发及销售,专利转让,代理报关服务,提供顾问服务,支付结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面值和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截至本公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如下:
1、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
2、交易对方已履行截至本公告书摘要签署日所需的内部授权或批准;
3、本次交易获得相应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正式批准;
4、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本次交易已经深交所审核通过;
6、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截至本公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已履行全部所需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二)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已于2025年7月29日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及
《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包括:截至2025年7月10日收市后发行人前20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72家;证券公司41家;保险机构投资者26家;其
他投资者33家,共计192家(未剔除重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向上述投资
9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等文件。
除上述192家投资者外,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报送《发行方案》后至申
购日(2025年8月5日)上午9:00前,有17家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发
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上述过程均经过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符合《实施细则》以及股东大会决议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新增的17家意向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张宁
2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郭伟松
4洛阳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5陈学赓
6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天津镕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陈小青
9鲁花道生集团有限公司
10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11深圳市华安合鑫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 Aspex Management (HK) Limited
13湖南华菱迪策鸿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张奇智
15上海大正投资有限公司
16张宇
17王梓旭经核查,《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决议通过的有关本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是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联席主
10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
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上述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2025 年 8 月 5 日(T 日)9:00-12:00,本次发行共有43家认购对象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申购报价文件。经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与发行见证律师共同核查确认:43家认购对象均按时、完整地发送了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无需缴纳),报价为有效报价。
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申购规模是否缴纳是否为有序号认购对象名称(元/股)(万元)保证金效报价
4.2812500
1洛阳科创集团有限公司4.1412500是是
3.9612500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8312500不适用是
3.9343000
3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9062500是是
3.8762600
4李世勇4.3012500是是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53.9820000是是
红产品
6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4.4315000是是
4.2175400
7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13132500不适用是
4.01134500
4.2015100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96104900不适用是
3.60117000
11申购价格申购规模是否缴纳是否为有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元/股)(万元)保证金效报价
3.9942500
9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9035000是是
3.7752500
3.9912500
10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7614900不适用是
3.6015900
4.1920000
11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4.0535000是是
3.9645000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
12限合伙)-高毅-晓峰1号睿远证4.1018000是是
券投资基金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
134.1032000是是限合伙)-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湖南华菱迪策鸿钢投资合伙企业
144.2812500是是(有限合伙)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
153.9812500是是
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3418000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16 (MORGAN STANLEY & CO. 4.22 23000 不适用 是INTERNATIONAL PLC)
4.0530000
4.2112500
17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1213900不适用是
3.8517900
4.2612500
18鲁花道生集团有限公司是是
3.6815000
19陈学赓3.8512500是是
20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6227700是是
4.2136500
21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是
3.9841600
4.3141000
22 瑞士联合银行集团(UBS AG) 4.21 102500 不适用 是
4.15184200
23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1214700是是
12申购价格申购规模是否缴纳是否为有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元/股)(万元)保证金效报价
3.7812500
2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7422000不适用是
3.6525600
25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8512500是是
26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8825000不适用是
4.3145000
2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4.1645200是是
3.8950600
28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0112500是是
29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4.0536300不适用是
4.1720000
30王梓旭4.0140100是是
3.7750000
3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3025000是是
4.0312800
32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适用是
3.9013800
4.3015000
3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是
4.2427500
3.8512500
34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8018100不适用是
3.7063100
4.3914700
3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1738600不适用是
4.0056100
4.2619000
36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1838100是是
4.0843500
4.3021800
3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1644900不适用是
3.8972100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3.6012500是是
共同成长基金
13申购价格申购规模是否缴纳是否为有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元/股)(万元)保证金效报价
4.2413000
39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1814400是是
4.1216000
北京源峰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40(有限合伙)-源峰价值私募证券4.0512500是是
投资基金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
414.0513900不适用是
公司天津镕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424.0537500是是限合伙)
深圳润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润
434.3248100是是
城金进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时间优先(以联席主承销商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为准,若传真或专人送达了多份有效《申购报价单》,以联席主承销商收到的第一份有效《申购报价单》为准)的原则,对以上
43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申购价格、申购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21元/股,本次发行对应的认购总股数为
103548957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359411106.54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6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1洛阳科创集团有限公司29691211124999998.316个月
2李世勇29691211124999998.316个月
3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35629453149999997.136个月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4444451313411138.716个月
湖南华菱迪策鸿钢投资合伙企业
529691211124999998.316个月(有限合伙)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6 ( MORGAN STANLEY& CO. 54631828 229999995.88 6 个月INTERNATIONAL PLC)
7鲁花道生集团有限公司29691211124999998.316个月
8 瑞士联合银行集团(UBS AG) 243467933 1024999997.93 6 个月
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06888361449999999.816个月
14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9382422249999996.626个月
1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5320665274999999.656个月
1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4916864146999997.446个月
1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5130641189999998.616个月
1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1781472217999997.126个月
15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0878859129999996.396个月
深圳润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润城
16114251781480999998.016个月
金进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10354895744359411106.54-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35名投资者上限。上述投资者均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及新增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上述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三、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5 日(T 日)。
四、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359411108.52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最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035489574股,未超过本次拟发行数量1210947530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
15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六、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用竞价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5年8月1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3.60元/股。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21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16.94%。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359411106.54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58415381.5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300995724.98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
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8月12日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518Z0078 号),截至 2025 年 8 月 8 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指定的认购资金账户已收到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4359411106.54元。
2025年8月8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将扣除承销费(含税)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518Z0090 号),截至
2025年8月8日,发行人已收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划转的股票募集款
164298379351.05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含税金额),公司募集资金总额
4359411106.54元,扣除发行费用58415381.56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4300995724.98元,其中增加股本1035489574元,增加资本公积3265506150.98元。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5年8月1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一)各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洛阳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洛阳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河洛路202号天元自贸港11注册地址号楼10楼法定代表人张涛注册资本238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300326745301N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
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经营范围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29691211
17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
2、李世勇
姓名李世勇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707251966********住所山东省昌乐县
获配股数(股)29691211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
3、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 2450 号环创园 B1 栋 1706-2、1707-1 号法定代表人邬智勇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0MA4L5PG787资本管理;资产管理咨询;投资管理服务;以自有资产进行股权投资;(以上经营范围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经营范围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商业信息咨询;市场调研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股数(股)35629453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法定代表人吴欣荣
注册资本13244.2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27878666D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经营范围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股数(股)74444451
18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
5、湖南华菱迪策鸿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湖南华菱迪策鸿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 588 号芯城科技园 4#栋 401D-40 房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迪策润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2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0MA4TDBNWXN从事未上市企业和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普通股(含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和可转换债投资活经营范围动;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股数(股)29691211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6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MORGAN STANLEY & CO.INTERNATIONAL PLC)摩 根 士 丹 利 国 际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MORGAN STANLEY & CO.名称INTERNATIONAL PLC)企业性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住所(营业场所) 25 Cabot Square Canary Wharf London,E14 4QA England法定代表人(分支Young Chun Lee机构负责人)
注册资本127.65亿美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F2003EUS003(境外机构编号)证券期货业务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股数(股)54631828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
7、鲁花道生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鲁花道生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19名称鲁花道生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195 号上实中心 T3 号楼 1304、1305 室法定代表人李长虹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2MA3REWUR2H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农副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物联网应用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房地产经营范围咨询;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获配股数(股)29691211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
8、瑞士联合银行集团(UBS AG)
名称 瑞士联合银行集团(UBS AG)企业性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 4051住所(营业场所)
Basel Switzerland注册资本385840847瑞士法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F2003EUS001(境外机构编号)法定代表人(分支房东明机构负责人)证券期货业务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股数(股)243467933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
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法定代表人陈亮
注册资本482725.6868万元人民币
20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25909986U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外汇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经营范围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获配股数(股)106888361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注册资本760584.5511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26335439C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经营范围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股数(股)59382422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
1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资本1482054.6829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17814402
21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
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和职业年金基金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股数(股)65320665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
1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法定代表人潘福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
经营范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34916864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
1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法定代表人朱健
注册资本1762970.8696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59284XQ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范围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获配股数(股)45130641
22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
1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法定代表人吴林惠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经营范围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股数(股)51781472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
15、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时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4至18层法定代表人于泳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2101M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经营范围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获配股数(股)30878859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
16、深圳润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润城金进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深圳润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福华路 350 号岗厦皇庭大厦 20D法定代表人郭浩天注册资本1250万元人民币
2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9235738N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不含证券、保险、期货、金融等需前置经营范围审批的项目)
获配股数(股)114251781
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做出承诺:发行对
象及其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对象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不存在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以上机构或个人资金用
于本次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
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行为。
根据发行对象提供的申购材料及作出的承诺等文件,联席主承销商及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以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私募基金备案情况联席主承销商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
24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
的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1、湖南华菱迪策鸿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已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手续。
2、深圳润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以其管理
的“润城金进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认购,前述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手续。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
划参与本次认购,前述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的规定办理了相关备案手续。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或养老金产品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备案程序。
5、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保险资管产品参与本次认购,不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备案程序。
6、洛阳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李世勇、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摩根士
25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鲁花道生集团有限公司、瑞士联合银行集团(UBS AG)、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备案程序。
综上,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中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完成备案。
(四)本次发行对象的适当性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联席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资者Ⅰ和专业投资者Ⅱ,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保守型)、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本次 TCL 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中风险),专业投资者和 C3 及以上的普通投资者均可认购。本次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联席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序号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洛阳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C4 是
2 李世勇 普通投资者 C4 是
3 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C4 是
26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是
5湖南华菱迪策鸿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专业投资者Ⅰ是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MORGAN
6专业投资者Ⅰ是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7 鲁花道生集团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C5 是
8 瑞士联合银行集团(UBS AG) 专业投资者Ⅰ 是
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是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是
1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是
1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是
1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是
1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是
15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是
深圳润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润城金进一号
16专业投资者Ⅰ是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经核查,上述16个发行对象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最终获配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五)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做出承诺,承
诺:(1)发行对象及其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对象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不存在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以上
机构或个人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2)获配后在锁定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3)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行为;(4)本次认购资金来源
合法合规,不涉及洗钱及恐怖融资活动,遵守国家反洗钱的相关规定;(5)本次申购金额未超过发行对象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27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
十二、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合规性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并获得了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26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发行方案》,并已报送深交所备案,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照《发行方案》中相关约定执行。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的合规性
发行人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28联席主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所规定
的范围核查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情况并发表了意见,已按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进行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三、法律顾问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法律顾问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1、本次发行已经取得必需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发行可依法实施。
2、本次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份的相关规定,发行过程公平、公正,发行结果合法有效。
3、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以及公司与发行对
象签署《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书未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4、本次发行确定的认购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以及《发行方案》的相关要求,具备相应主体资格。
29第三节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出具
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一)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TCL 科技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代码:000100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上市时间本次发行涉及的新增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5年8月22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5年8月22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的,则锁定期相应调整。获配投资者在锁定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30第四节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5年7月10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李东生
12666808076.41%
2宁波九天联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深圳市重大产业发展一期基金有限公司9862921064.99%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9519503104.82%
5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357676942.71%
6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4105547102.0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
73306959701.67%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
82503523651.27%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
92501618701.27%
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0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498488961.26%
合计523230472826.47%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5年8月14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李东生
12666808076.09%
2宁波九天联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深圳市重大产业发展一期基金有限公司9862921064.74%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8962840824.31%
5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357676942.58%
6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4105547101.9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
73424398701.65%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1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
82508938701.21%
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498488961.2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
102492259921.20%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518798802724.94%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包含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动,其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
三、本次交易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2025年3月31日/2025年1-3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项目发行前发行后发行前发行后
基本每股收益0.05450.04870.08420.0752
每股净资产2.70962.78152.68992.7628
注:1、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2、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3、本次发行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4、本次发行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3.31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资产总计40015798.4137825191.5938285908.6735999623.27
负债合计26859423.2124554817.1923759311.2822785747.93
32项目2025.3.31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所有者权益合计13156375.2013270374.4114526597.3913213875.33归属于母公司所
5355663.085316760.945292186.715067852.04
有者权益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4007556.5916482283.2917436665.7016655278.58
营业利润41461.37-409797.49518431.8841900.94
利润总额38471.33-395380.80505182.38105704.97归属于母公司股
101257.68156410.94221493.5326131.95
东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
1207490.762952656.942531475.611842637.66
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
-2960691.14-2668200.73-4079705.50-4683597.18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
2077574.40-200594.29179176.543140065.51
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
332259.0586443.97-1367880.91359391.94
物净增加额
(四)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项目
2025.3.31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归属于母公司股
101257.68156410.94221493.5326131.95
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95766.8829835.58102108.01-269821.08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
0.05450.08420.11950.0191(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
1.91%2.95%4.27%0.52%
收益率
资产负债率67.12%64.92%62.06%63.29%
33(五)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分析
1、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3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35999623.27万元、38285908.67万元、37825191.59万元、40015798.41万元。
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53%、26.72%、25.21%和28.51%,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存货;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
为73.47%、73.28%、74.79%和71.49%,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3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22785747.93万元、23759311.28万元、24554817.19万元、26859423.21万元,
整体呈现增长趋势,其中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8.42%、41.76%、
45.23%和43.46%,主要由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付账款等构成;非流动
负债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61.58%、58.24%、54.77%和56.54%,主要由长期借款等构成。
2、盈利能力分析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3月,公司营业总收入分别为
16655278.58万元、17436665.70万元、16482283.29万元、4007556.59万元;
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6131.95万元、221493.53万元、
156410.94万元、101257.68万元。上市公司聚焦于半导体显示和新能源光伏主业,强化经营韧性,提升相对竞争力。其中半导体显示行业供需关系改善,主要产品价格稳步提高,公司积极优化商业策略和业务结构,盈利能力显著改善,但光伏行业受供需失衡影响,光伏产品价格同比大幅下滑,导致净利润下降。
3、现金流量分析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3月,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净增加额分别为359391.94万元、-1367880.91万元、86443.97万元、332259.0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842637.66万元、2531475.61万
34元、2952656.94万元、1207490.7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稳健增长。
(以下无正文)35(此页无正文,为《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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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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