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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原药业: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0-24 00:00 查看全文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股票代码:000153公告编号:2025-033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2日在公司办公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于2022年8月13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相关公告。

2、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2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

单通过公司工作平台和内部张榜的方式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的记录和反馈。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公告编号:2022-033)。

3、2022年8月31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2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6)。

14、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以2022年9月23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23名激励对象授予199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13元/股。

5、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发布《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毕,新增股份

19970000股,于2022年10月12日上市。

6、2023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十三次董事会、第九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见《公司第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公司第九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7、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3)

验字2112001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12月27日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32111230股减少至332026230股。

8、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十九次董事会、第九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见《公司第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公司第九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9、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4)

验字21120018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12月25日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464837722股减少至464773722股。

10、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三次董事会、第十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见《公司第十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公司第十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五章第九条的相关规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按如下方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

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带来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如下:

P=2.77-0.1=2.67元/股

经过本次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77元/股调整为2.67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决定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77

元/股调整为2.67元/股。

2、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

3行了相应调整。本事项决议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

3、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相关

事项的法律意见

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原

因和方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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