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3证券简称:丰原药业公告编号:2026-008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五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
2、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3、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
润30555345.58元,提取盈余公积3055534.56元,分派股利46477372.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4978072.75元,2025年末公司新老股东可分配利润为96000511.57元(其中未分配利润3180594.37元归上市前老股东享有)。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46855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如上述议案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46468552.20元;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因此,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46468552.2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6.74%。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若在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回购注销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1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6468552.2046477372.2049803934.5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9415904.27160834825.11159285567.90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039957871.49
(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96000511.57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42749858.9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39845432.4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142749858.90
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是□否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142749858.9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行业形势变化和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和经营发展情况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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