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信息披露义务人: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涂山东路1757号投资大厦
通讯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涂山东路1757号投资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6年8月18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药业”、“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国家市场监督管
理总局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确认、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过户登记等程序。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蚌埠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蚌埠市国资委”)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所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并
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2性,并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目录
目录....................................................4
释义....................................................7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股权控制关系...........................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
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10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及核心业务情况.............................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及核心业务情况..12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1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1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13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
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14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14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14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
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15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1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17
二、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1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
股份的计划................................................17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1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19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19
(一)合同主体..............................................20
(二)本次股份转让............................................21
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30
第四节资金来源..............................................32
第五节后续计划..............................................33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
计划...................................................33
二、未来12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
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33
三、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33
四、对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34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的重大变动情况...............................34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34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34
第六节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35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35
(一)独立性的说明............................................35
(二)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35
二、同业竞争情况.............................................37
(一)同业竞争的说明...........................................37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37
三、关联交易情况.............................................38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39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39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39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39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39
第八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40
一、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40
二、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
况....................................................40
第九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41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41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41
5(二)合并利润表............................................43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4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意见.............................48
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49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50
一、备查文件...............................................50
二、备查地点...............................................5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51
财务顾问声明...............................................52
附表...................................................54
6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
指《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报告书
丰原药业、上市公司指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蚌投指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
控股股东、蚌埠中城指蚌埠中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丰原集团指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安徽省无为制药厂、马鞍山丰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蚌
埠涂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方、无为制药厂等指50178992股、14127469股(不包括在证券公司办理了三家单位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股份数量)、35730660股,均系丰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蚌投集团与无为制药厂等三家单位签署《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无为制药厂等三家单位本次权益变动指拟将其合计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1000371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53%)转让给蚌投集团,蚌投集团拟以协议方式受让该等上市公司股份蚌投集团与无为制药厂等三家单位签署的《安徽丰原药股份转让协议指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蚌埠市国资委指蚌埠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最近三年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引起。
7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涂山东路1757号投资大厦法定代表人吴本东注册资本3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713941636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政府金融服务平台的构建和运作,对担保、典当、保险、期货、融资租赁、基金、证券、银行、信托类金融服务业的投资;城
市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对城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房地产业和文化产业的投资、建设和经营;工业自主创新项目的开
经营范围发和产业化培育,对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类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建设和经营;对物业、股权、证券、信托和银行理
财产品类策略性投资,委托贷款、集团内资金拆借,受托资产管理;经批准的境外投资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00年7月4日至无固定期限股东名称蚌埠中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涂山东路1757号投资大厦
联系电话0552-31838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8(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蚌投集团的控股股东为蚌埠中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为蚌埠市国资委。
1、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蚌埠中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投资大厦1515室法定代表人吴本东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300MA2UF74UX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危险废物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保税仓库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
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的
资产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物业管理;住经营范围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土地整治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固体废物治理;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经营期限2019年12月31日至无固定期限
联系电话0552-3183816
2、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蚌埠市国资委通过蚌埠中城持有蚌投集团100%股权,蚌埠市国资委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
93、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变化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变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
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及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蚌投集团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序号企业名称持股情况核心业务(万元)移动通信基站射频
产品、消费电子产
大富科技全资子公司安徽配天投资品、汽车零部件、数
176749.80
(300134.SZ) 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5.00% 控加工中心及无人
工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直接持股0.62%;全资子公
PVC 新型环保热稳司蚌埠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佳先股份定剂及助剂、光刻胶
213645.92持股27.44%;全资子公司
(920489.BJ) 单体、紫外线吸收剂蚌埠中城创业投资有限公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司持股7.34%
直接持股56.15%,全资子安徽天润化学工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39155.00公司蚌埠中城创业投资有
业股份有限公司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限公司持股43.85%
直接持股44.00%;控股子蚌埠国钛纳米材纳米二氧化钛的生
450000.00基金蚌埠市天使投资基金
料有限公司产、研发、销售(有限合伙)持股6.00%铁氧体软磁材料研
安徽蚌投嘉诺控全资子公司蚌埠中城创业发、生产和销售;企
55200.00
股有限公司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5.77%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蚌埠能源集团有
611414.00直接持股100.00%电力购销、煤炭贸易
限公司
创业投资、股权投蚌埠中城创业投
786000.00直接持股100.00%资、私募股权基金管
资有限公司理
农业科技园区、农业
直接持股44.00%;控股子蚌埠农业科技投现代物流园区及周
810000.00公司蚌埠市产业引导基金
资有限公司边小城镇的投资、建
有限公司持股16.00%设
10注册资本
序号企业名称持股情况核心业务(万元)
蚌埠市投资促进产业投资、产业园区
95000.00直接持股100.00%
有限公司管理
直接持股59.37%;全资子
蚌埠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投资管
10320000.00公司蚌埠中城创业投资有
基金有限公司理、投资咨询
限公司25.00%蚌埠市中城振兴
产业项目投资、股权
11产业投资有限责50000.00直接持股100.00%
投资任公司
直接持股87.53%,全资子蚌埠融资担保集公司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贷款、票据等融资担
12200000.00
团有限公司厂有限责任公司持股保,履约担保
0.12%
网络货运服务;物联安徽神通物流集全资子公司安徽晟淮投资网技术服务;物联网
136000.00
团有限公司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1%应用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接受金融机构委托蚌埠市蚌投金融从事信息技术和流
14科技服务有限公9000.00直接持股100.00%程外包服务(不含金司融信息服务)全资子公司安徽晟淮投资
兴达典当有限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4.00%;动产质押典当、财产
1512000.00
司全资子公司蚌埠能源集团权利质押典当业务
有限公司持股9.33%安徽中涂资产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
165000.00直接持股100.00%
理有限公司产管理服务蚌埠(皖北)保税物流业相关的基础
17物流中心有限公5000.00直接持股100.00%
设施建设及服务司
直接持股70%;控股子公司
蚌埠市蚌投贸易建筑材料销售、货物
184500.00蚌埠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进出口
司持股30%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蚌埠市人才发展职业中介活动、劳务
195000.00直接持股100.00%集团有限公司派遣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不动产登记代理服蚌埠市产权交易
20150.00直接持股100.00%务、土地使用权租
中心有限公司
赁、价格鉴证评估
蚌埠市招标投标工程管理服务、工程
21咨询服务有限公114.72直接持股100.00%造价咨询业务、采购
司代理服务
11注册资本
序号企业名称持股情况核心业务(万元)蚌埠房地产(集房地产开发、房地产
2212900.00直接持股100.00%
团)有限公司经营
直接持股89.17%;控股子公司蚌埠农业科技投资有
蚌埠建设发展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
2354500.00限公司持股8.26%;全资子
份有限公司工程设计
公司蚌埠房地产(集团)有
限公司持股2.57%
蚌埠中创发展有土地整治服务、土地
2450000.00直接持股90.00%
限责任公司使用权租赁
直接持股66.38%;母公司
蚌埠中城持股25.05%;全城市基础设施、基础淮河兴业投资有
2515064.51资子公司安徽禾晟创投基产业、战略性新兴产
限公司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业的投资
8.57%
生态环境科技技术
直接控股90%;全资子公司蚌埠康源生态环咨询服务;危险废
265000.00蚌埠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
境科技有限公司物、工业废弃物处
股10%
置、存储、综合利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及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蚌埠中城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序号企业名称持股情况核心业务(万元)
直接持股81%;蚌房地产开发经营;
1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0
投集团持股19%产业投资等
工程管理、建材商蚌埠市中欣国有控股有
250000.00直接持股100%贸及综合技术服务
限公司等工程管理服务;招蚌埠市东石建设投资有限投标代理服务;工
310000.00直接持股100%
公司程技术服务;房地产咨询等蚌埠中诚酒店管理有限公
4200.00直接持股100%酒店运营管理
司
蚌埠市国资委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根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且《企
12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六条规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
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除上述已披露情况外,本报告书未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蚌埠市国资委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进行披露。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
蚌投集团是经蚌埠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综合型投资控股公司,主要业务分为产业投资、产业金融、产城开发三大板块,发挥产业培育、产业整合、产业引领功能,支持蚌埠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蚌投集团最近三年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总资产5775349.565323373.504306670.88
总负债3719926.193439071.712835226.92
净资产2055423.361884301.791471443.96
资产负债率64.41%64.60%65.83%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1442962.92839006.40343814.39
营业成本1334010.34795438.13286629.32
利润总额31812.5031848.0029461.75
净利润22695.4319563.7917706.83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5%1.17%1.38%
注1: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和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注2: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上年末所有者权益+本年末所有者权益)/2)*100%。
13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不良诚信记录。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吴本东男董事长中国安徽省蚌埠市否赵海超男董事中国安徽省蚌埠市否张永颜男董事中国安徽省蚌埠市否高坤男董事中国安徽省蚌埠市否马峰男董事中国安徽省蚌埠市否冉凡荣男董事中国安徽省蚌埠市否黄丽娜女职工董事中国安徽省蚌埠市否韩玉军男副总经理中国安徽省蚌埠市否薛冰女副总经理中国安徽省蚌埠市否王宇男副总经理中国安徽省蚌埠市否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均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且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
14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证券简称证券代码持股情况主营业务
移动通信基站射频产品、消费电子
1 300134.SZ全资子公司安徽配天投资大富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5.00%产品、汽车零部件、数控加工中心
及无人工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直接持股0.62%;全资子公
司蚌埠能源集团有限公司PVC新型环保热稳定剂及助剂、光
2 佳先股份 920489.BJ持股27.44%;全资子公司刻胶单体、紫外线吸收剂的研发、生
蚌埠中城创业投资有限公产和销售
司持股7.34%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
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权益的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序号企业名称持股情况经营范围(万元)直接持股
87.53%,全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
资子公司蚌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
1蚌埠融资担保200000.00,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埠市第一污
集团有限公司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水处理厂有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等业务
持股0.12%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
安徽源深融资直接持股230000.00和担保;向第三方金融机构转让应收账款;与租
租赁有限公司25.00%赁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咨询;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期货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江海汇鑫期货直接持股328000.00)一般项目: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须经中国
有限公司12.14%期货业协会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直接持股蚌埠农村商业9.90%;全资许可项目:银行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4银行股份有限140045.97子公司安徽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公司晟淮投资控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股有限公司
15持股6.93%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信隆融资租赁直接持股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
555000.00有限公司8.28%咨询和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全资子公司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
安徽晟淮投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资控股有限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公司持股兴达典当有限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
612000.0044.00%;全
公司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资子公司蚌务。(以上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在有效经埠能源集团营期限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限公司持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9.33%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
全资子公司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安徽晟淮投安徽汇通典当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
72980.00资控股有限
有限公司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公司持股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
16.61%务。(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除上述企业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蚌埠中城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权益的情况如
下:
注册资本序号企业名称持股比例经营范围(万元)
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业务,诉讼保全蚌埠市卓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越中小企
直接持股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
1业融资担15000.00
100.00%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
保有限责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等业务(依法任公司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2024年12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我省生物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蚌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加快发展生命健康产业,紧抓化学原料药、高端医药制剂、医药中间体等生物医药核心环节,推进化学药与生物药协同发展等。
蚌投集团作为蚌埠市级产业投资控股集团,为加快蚌埠市生物医药产业布局和高质量发展,拟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增强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若顺利实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权益的原则,积极赋能丰原药业业务发展,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收购决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除上述已履行的程序外,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
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过户登记等程序。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在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交割日之日起满6个月后,由马鞍山丰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另行协商其在证券公司办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9240000股股份的转让相关事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形外,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也没有直接或间接处置其拥有的上市公司
17股份或股份对应权益的计划。若未来发生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交易作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取得的股份,自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上述股份在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承诺执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上述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将该等股份用于质押。若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18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蚌投集团参股丰原集团29.76%股份,丰原集团通过无为制药厂等三家单位持有上市公司21.53%股份(不包括办理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股份数量),除此以外,蚌投集团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蚌投集团将通过直接持股的方式获得上市公司
100037121股股份,成为上市公司新的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李
荣杰先生变更为蚌埠市国资委。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2026年8月14日,蚌投集团与无为制药厂等三家单位签署《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无为制药厂等三家单位将其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000371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53%)转让给蚌投集团,蚌投集团以协议方式受让该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6.41
19元/股,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641237945.61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表决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数量表决权比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持股比例
(股)(股)例安徽省无为
5017899210.80%10.80%---
制药厂马鞍山丰原
1.99%
企业管理有141274693.04%5.03%--
(注)限公司蚌埠涂山企
业管理有限357306607.69%7.69%---公司
合计10003712121.53%23.52%--1.99%蚌埠投资集
---10003712121.53%21.53%团有限公司
注:马鞍山丰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丰原药业9240000股股份在国元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办理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根据相关协议约定,该等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证券公司按照马鞍山丰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意见行使。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1(转让方1):安徽省无为制药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5713964141D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无城北门外
甲方2(转让方2):马鞍山丰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1505008870
住所: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503号
甲方3(转让方3):蚌埠涂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149876836C
住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胜利西路777号(甲方1、甲方2、甲方3以下合称甲方或转让方)
20乙方(受让方):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7139416361
住所:安徽省蚌埠市涂山东路1757号投资大厦(甲方、乙方以下单独称“一方”,合称“各方”)丙方1(担保方):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711791371R
住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西路777号
丙方2(担保方):蚌埠银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694123581N
住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胜利西路777号(丙方1、丙方2以下合称丙方)
(二)主要条款
第二条本次股份转让
2.1各方同意: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将其所持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依据本协议约定受让甲方拟转让的标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或“本次交易”)。
2.2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上市公司的经营
情况等综合因素,经充分谈判和友好协商后一致同意标的股份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41元(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的90%),股份转让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641237945.61元(大写:陆亿肆仟壹佰贰拾叁万柒仟玖佰肆拾伍元陆角壹分,其中甲方1转让价款为321647338.72元,甲方2转让价款为90557076.29元,甲方3转让价款为229033530.60元)。除该等款项外,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就标的股份支付任何其他价款、费用或支出。
2.3在本协议签署后、交割日前如上市公司发生除权事项的,则甲方将标的
股份相应派送的股份作为标的股份的一部分一并过户予乙方,乙方无需就获得该派送股份调整任何对价(为避免疑义,本协议第2.2款约定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款
21已包含标的以及相应派送的股份的对价)。
2.4各方同意,如果本协议签署后至全部标的股份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
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前,上市公司发生除权事项的,则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数量及每股转让价格均相应调整,但本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不发生变化;如果在该期间内,上市公司发生除息事项的,则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数量不作调整,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将扣除每股派发的现金红利金额,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相应变化。
第三条共管账户的开立
3.1各方同意,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甲方1代表甲方与乙方以乙方名义在乙方所在地银行开立共同监管的银行账户(以下简称“共管账户”)。
3.2共管账户对外付款均须经甲方1、乙方书面同意,共管账户的银行预留
印鉴应为甲方1、乙方指定的印鉴或签名,且资金划付必须由甲方1、乙方委派代表在银行柜台办理,除此以外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资金划付,具体安排以甲方
1、乙方与开户银行签署的协议或文件为准。
3.3共管账户的开立及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同意,共管账户的资金(含孳息)在按本协议第4.3款的约定释放前,其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在标的股份完成过户至乙方变更登记后,共管账户内的全部孳息自始归乙方所有。
3.4甲方1应在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全部释放或支付后、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
2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1对共管账户的共管权限解除手续。
3.5如因非乙方原因导致共管账户内的资金无法按本协议约定释放至甲方
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约定支付方式,使资金支付至甲方在乙方所在地银行开立并由乙方参与共同监管的银行账户。
第四条转让价款支付和资金释放安排
4.1乙方向共管账户转入股份转让款的先决条件如下:
22(1)甲方1、乙方与银行已签署共管账户监管协议,且按共管账户监管协
议约定的共管账户已开立;
(2)标的股份不存在未向乙方披露的质押等权利限制或者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标的股份质押权人以及相关方就标的股份解除质押达成一致意见;
(4)甲方、丙方在本协议项下各自所作的陈述持续保持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误导,并且没有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及所有保证、约定、义务、承诺,全面实际的履行了本协议规定的应于股份转让价款付款日或之前各自应履行的承诺事项;
(5)自本协议签署日至股份转让价款转入共管账户日,未发生上市公司被其债权人冻结查封主要资产、提起诉讼或仲裁(资产或诉讼仲裁标的金额占其净资产的10%以上)、提出破产申请等对上市公司的资产、财务结构、负债、技术、
管理团队、盈利前景和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或情形。
4.2共管账户资金转入安排
(1)在本协议签署及本协议第4.1款约定的先决条件满足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共管账户转入人民币192371383.68元(大写:人民币壹亿玖仟贰佰叁拾柒万壹仟叁佰捌拾叁元陆角捌分),即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30%。
(2)本次股份转让取得深交所合规确认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共管账户转入人民币448866561.93元(大写:人民币肆亿肆仟捌佰捌拾陆万陆仟伍佰陆拾壹元玖角叁分,即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70%)。
4.3共管账户资金释放及股份转让款的支付
(1)首期股份转让款:在取得深交所合规确认意见后、向中登深圳分公司
提交标的股份过户登记申请材料前,共管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首期股份转让款将释放专用于向标的股份的质押权人支付解除质押所需款项,具体金额及释放支付方式由甲方、乙方与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协议协商确定。
(2)二期股份转让款: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乙方证券账户之日起5个工
23作日内,由共管账户向甲方1、甲方2及甲方3在乙方所在地银行开立并由乙方
参与共同监管的银行账户释放支付二期股份转让款,释放金额为股份转让总价款的80%(即512990356.49元,大写:人民币伍亿壹仟贰佰玖拾玖万零叁佰伍拾陆元肆角玖分)减去首期股份转让款的余额。
其中,甲方1分配的二期股份转让款为321647338.72元*80%减去其首期股份转让款;甲方2分配的二期股份转让款为90557076.29元*80%减去其首期股
份转让款;甲方3分配的二期股份转让款为229033530.60元*80%减去其首期股份转让款。
若甲方1、甲方2、甲方3任何一方依据上述计算方式所分配二期转让款金
额为负的,则不再向其支付二期股份转让款,同时相应从三期股份转让款中予以扣减支付差额部分相应款项。
(3)三期股份转让款:在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改选董事的议案并发布
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由共管账户向甲方1、甲方2及甲方3在乙方所在地银行开立并由乙方参与共同监管的银行账户释放第三期股份转让款。释放金额为股份转让总价款的20%(即128247589.12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捌佰贰拾肆万柒仟伍佰捌拾玖元壹角贰分)。
其中:甲方1分配的三期股份转让款为64329467.74元;甲方2分配的三
期股份转让款为18111415.26元;甲方3分配的三期股份转让款为45806706.12元。
第五条交易进程安排
5.1在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共同通过上市公司公告
本次股份转让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公告的其他文件。
5.2在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配合办理涉及本次交易所需的国资审批程
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等审批程序,尽快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文件并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不予立案的决定。
5.3在本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深交所提交《质权人
24同意函》以及其他合规审查申请资料,并及时按照深交所的要求进行补正。
5.4在深交所出具本次股份转让合规性审查的确认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甲方与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共同向中登深圳分公司提交申请办理
标的股份的解除质押登记及标的股份过户登记于乙方A股证券账户的申请材料。
各方应当按照深交所和中登深圳分公司关于股票交易的相关收费规定,分别各自承担并缴纳其所对应的标的股份的转让、过户登记手续费以及公证费用等,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5.5在交割日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1)促使甲方向上市公司提名的
董事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约定辞任(乙方届时同意留任的除外);(2)促使上市
公司按本协议第6.2款约定办理交接手续;(3)促使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董事改选方案,并由董事会发出股东会临时会议通知审议上述董事改选方案。
5.6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各方应根据有关证券管理法规、证券登记或交易
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并督促上市公司办理有关信息披露事宜;并且各方均应无条件提交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全部书面材料并办理为实施本次股份转让所需的全部程序和手续。
5.7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2应当将其在国元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办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9240000股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延期购回手续。在本次股份交割日之日起满6个月后,由甲方2与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另行协商该部分股份的转让相关事宜。
第六条过渡期安排
6.1在过渡期内,甲方应按照监管规则履行股东职责和义务,不得转让、抵
押、设置权利负担或采取任何其他形式处置标的股份,并应按照善良管理人的标准行使股东权利,不得进行损害乙方、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重大利益的行为。甲方及其提名或推荐的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循勤勉尽责的精神,切实履行诚信义务、审慎管理各种经营管理事项,维护上市公司经营稳定。
过渡期内,甲方、丙方基于直接或间接股东身份督促上市公司(含合并报表
25范围内子公司)不得从事如下活动:
(1)进行利润分配;
(2)除维持正常的日常经营所需外,向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新增借款、新增其他负债;
(3)除维持正常的日常经营所需外,为任何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除外)提供担保或对外提供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
(4)除维持正常的日常经营所需外,任何出售、出租、转让、许可或以其
他方式处置资产(指资产净值100万元以上,含无形资产),免除任何对他人的债权或放弃任何求偿权;
(5)以股权投资、资产收购或任何其他方式新增对外、对内投资;
(6)增加或者减少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上市公司股本变化的情形;
(7)对上市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8)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9)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按照深交所要求为满足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或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除外,但该项修改不得损害乙方因本协议而享有的任何权利或利益;
(10)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上市公司与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劳动合同、聘任合同及竞业限制合同等;
(11)制定或实施员工激励计划、持股计划,或对员工的薪酬、福利待遇进行非市场化调整;
(12)解任、选举任一董事,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或根据本协议约定增补或者更换的除外;
(13)变更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开展任何现有业务之外的业务,或者中止
26或终止现有主营业务,与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终止合作关系或出现纠纷争议;
(14)进行任何与上市公司及标的股份相关的重大收购、兼并、资本重组有
关的谈判或协商,或与任何第三方就该等重大交易达成任何谅解备忘录或协议;
(15)甲方、丙方不得在标的股份上再设置其他质押,不得设置任何优先权、权利限制或权利负担,不得转让或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处置所持上市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不得以任何方式增持或减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得筹划或发行可交换债券,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任何第三方作出关于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与本次交易冲突的任何承诺或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6)除适用法律或监管规则要求的以外,提议或同意改变或调整上市公司会计制度或政策;
(17)其他任何可能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和/或乙方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相关事项。
6.2在过渡期内,甲方应促使上市公司对重大资产、知识产权、合同台账及
对应合同文本、财务账册及凭证、银行账户清单及对账单、人事档案、劳动合同、
资质证照、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所有印鉴、税务申报及缴税凭证以
及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其他资料档案原件进行整理和有序编排、存放,并编制成清单,待交接时由乙方人员查阅核对,核对无误后交接双方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
6.3在过渡期内,甲方应促使上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
使用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UKey以及其他可能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专用印鉴章。
6.4除得到乙方事先的书面同意外,甲方或由甲方提名的人员不得在上市公
司及其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内部决策会议上提出任何损害乙方权益或影响本次股份转让事宜之提案。
第七条公司治理安排
甲、乙双方自标的股份交割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配合并促成上市公司完成召
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如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改选方案:
277.1甲方应协助或促使上市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
定召开补选董事的董事会会议,在不违反中国证监会令和/或深交所规定的前提下对乙方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投赞成票。为免疑义,自交割日起乙方有权提名或推荐上市公司全部非职工董事候选人;
7.2甲方应协助或促使上市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
定召开董事会会议改组现有审计委员会,在不违反中国证监会令和/或深交所规定的前提下,对乙方提名或推荐的审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投赞成票。
……
第十六条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及终止
16.1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盖各方公章后成立,并于
下列生效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甲、乙双方已就本次交易分别履行了各自内部决策审批程序;
(2)乙方已就本次交易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3)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
16.2各方同意,为保障本协议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由
有关当事方履行相关登记、备案等程序,各方可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原则和内容,签署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在内的进一步法律文件。该等法律文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各方同意,本协议应根据下列任一情况发生解除并终止:
(1)由各方一致书面同意;
(2)自本协议签署日起5个月届满之日,经甲、乙双方尽合理商业努力,仍未能实现标的股份过户登记于乙方的,任意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该终止应在书面通知发送之日起立即生效。为免疑义,如未能实现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系因任意一方自身原因或怠于履行义务所导致,则该方不得行使前述终止权;
28(3)若在交割日前出现以下情形,则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单方无责任
终止本协议:
*本次交易未取得有权国资监管机构的审批同意;
*本次交易未通过深交所合规性审查;
*证券监管及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变化而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
*标的股份的权属存在争议纠纷,或出现本协议签署日前上市公司未向乙方披露的司法查封、冻结(或其他司法强制或保全措施)的情形,或其他导致标的股份无法转让、过户的情形。
如因上述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或解除,除各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应在终止或解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应当配合将共管账户内资金(含孳息)解除共管并退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4)本协议签订后如出现下列情形,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单方无责任
终止本协议:
*交割日前,甲方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任一方因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或者出现丧失清偿能力,或被申请破产;
*上市公司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被行政机关(包括中国证监会)、司法
机关立案调查、行政/刑事处罚,或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上市公司或子公司经营和信息披露等相关事项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被行政机关(包括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侦查、行政/刑事处罚;
*上市公司或子公司存在未向乙方披露的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财务
造假等事项,或存在未告知乙方的上市公司或子公司资产被司法冻结、查封或被采取其他司法强制或保全措施的情形,或存在以上市公司或子公司为被告、被申请人、被处罚人或第三人的未结重大诉讼、仲裁(重大的标准指达到深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
*上市公司被实施风险警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或存在导致上市公司被
29实施风险警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的情形/事项;
*乙方尽职调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风险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未披露的重大债务、对外担保、重大诉讼、重大行政处罚、关联方资金占用等);
*甲方、丙方未遵守、履行本协议,或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和保证不真实、不完整或存在重大遗漏、误导性陈述;
*交割日前甲方自身存在或有负债未向乙方披露或甲方所持标的股份被司法冻结或被采取其他司法强制或保全措施的情形;
*其他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的事项或情形。
如因上述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或解除,除各方另有约定外,甲方1应在终止或解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应当配合将共管账户内资金(如有)及孳息解除共管
并退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将已释放的资金(如有)及孳息返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16.4如本协议已根据第16.3款解除及终止,则本协议应失效,但不应影响
任何本协议明文约定或经推定旨在该等终止发生时或之后生效或持续有效的条款的效力。除一方拥有的任何救济(如追究违约责任)之外,各方还应在合理可行范围内立即采取必须的行动撤回任何已向政府机构提交的申请、将本协议规定的交易恢复至本次股份转让前的原状。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对方中,安徽省无为制药厂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01789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80%,全部股份已质押,质押权人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和蚌投集团;马鞍山丰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直
接持有上市公司141274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4%,其中14120000股股份已质押,质押权人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此外,马鞍山丰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持9240000股股份在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约定购回式
证券交易;蚌埠涂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5730660股,占
30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69%,全部股份已质押,质押权人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
限公司和蚌投集团。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在深交所出具本次股份转让合规性审查的确认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蚌投集团共同向中登公司提交标的股份的解除质押登记申请及过户登记申请。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冻结或司法强制执行等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31第四节资金来源
本次收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其中自有资金不低于50%。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收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丰原药业或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与丰原药业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用丰原药业资源获得其任何形式财务资助的情况;不存在以证券支付本次收购款项的情形;不
存在他人委托持股、代持股份的情形。本次收购的自有资金不少于50%。
32第五节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已通过公告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就改变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而形成明确具体的计划。若未来12个月内明确提出改变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重大调整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
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已通过公告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就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
作形成明确具体的计划,亦没有形成明确具体的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未来12个月内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交易作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次交易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向上市公司注入本公司或本公司关联方的资产。
三、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提出修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计划。若今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出有关计划或建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法定程序和义务。
33四、对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由上市公司股东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选举通过新的董事会成员。届时,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的重大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员工聘用情况作重大变动的具体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已通过公告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若今后明确提出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4第六节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一)独立性的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丰原药业在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性方面不因本次权益变动而发生变化;丰原药业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法人地位,并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将保证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承诺如下:
“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且不在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
(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
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
35规提供担保。
3、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4、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尽量减少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5、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本承诺函自承诺人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之日起生效,并在承诺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36二、同业竞争情况
(一)同业竞争的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医药制造和商业流通。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国有综合型投资控股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产业投资、产业金融、产城开发三大板块。信息披露义务人业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次权益变动后,为避免在未来的业务中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为避免新增对上市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若承诺人及所控制的下属公司获得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同或者相似但不构成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少数股权财务性投资商业机会除外),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若上市公司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作出愿意接受该业务机会的书面回复,承诺人及所控制的下属公司将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合理、公平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上市公司。
为避免承诺人及所控制的下属公司与上市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实质性
同业竞争,在完成本次交易后,承诺人将不在现有业务外新增与上市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业务,包括不通过投资、收购、受托经营等方式新增从事与上市公司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业务;承诺人及所控制的下属公司,如出售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资产、业务,上市公司在同等条件下均享有优先购买权。
3、承诺人保证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内部管
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4、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承诺方将依法承担相应
37的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自承诺人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之日起生效,并在承诺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三、关联交易情况
为减少和规范在未来可能与上市公司产生的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承诺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尽可能避免、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
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承诺函自承诺人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之日起生效,并在承诺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38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金额超过3000万元或达到上市公司最近经
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交易的情形。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
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39第八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自查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丰原药业股票的行为。
二、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丰原药业股票的行为。
上市公司已向中登公司提交上述自查范围内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人员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查询申请,若中登公司查询结果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上述相关人员的自查结果不符,则以中登公司查询结果为准,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通过上市公司进行披露。
40第九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蚌投集团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4年和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10437号、容诚审字【2025】230Z2896号、容诚审字【2026】230Z2310号)。
蚌投集团最近三年的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773566935.443111907033.893335762484.90
交易性金融资产2168518019.583531110055.792659835456.01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75317342.32210434193.10--
应收账款1294785559.741401266002.92747800242.07
应收款项融资43340378.3034226596.75207326628.36
预付款项129473184.5993579178.82318148099.41
其他应收款2249868545.032326554340.621938576832.03
存货4428685943.983733678955.782424319446.99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1904762.0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718761555.38155396597.25--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926396486.942840798677.624104673929.60
流动资产合计17910618713.3017438951632.5415736443119.3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76162706.6875261618.29106683592.99
债权投资822889193.891377298017.01--
41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23852388.9836560350.7531612888.12
长期股权投资3599180911.336371654285.495381535866.3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676646380.55733122567.60761805459.0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899375643.75448016599.931552486602.79
投资性房地产10986723661.746983349666.446487351682.07
固定资产5379047003.714791840274.161737832893.70
在建工程10393159637.5710400805701.889606453285.11
使用权资产43648407.6190405545.881606715.86
无形资产742754239.011008115139.47325538013.00
开发支出11034056.0417806295.90--
商誉2231803322.752301227139.5692861745.84
长期待摊费用69995575.68101341263.5712444245.89
递延所得税资产578390861.97545703263.87510469643.39
其他非流动资产308212864.07512275654.01721583048.22
非流动资产合计39842876855.3335794783383.8127330265682.36
资产合计57753495568.6353233735016.3543066708801.7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542094158.532582686394.171939135041.95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343547228.97130567463.0589059062.26
应付账款1490563237.131338197862.57812509237.56
预收款项55146750.6726365647.213100538.25
合同负债368606678.05237122852.91222814109.68
应付职工薪酬101449470.70111552833.8627457071.08
应交税费228560818.28205739342.40156279259.13
其他应付款6411780661.675589054738.162660797330.0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1494472054.234170760591.813591773655.95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520552525.03511226181.86817048462.46
流动负债合计14556773583.2614903273908.0010319973768.3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9352543919.928457275361.967518499409.61
应付债券7072611486.344809122743.425796286257.41
42租赁负债13608368.4635156606.41114138.71
长期应付款3634691494.663610304880.193538028330.07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6976676.615936101.52--
递延收益338237474.76325590779.41280391585.45
递延所得税负债853335462.67800124045.88897372410.70
其他非流动负债1370483482.751443932682.751603317.15
非流动负债合计22642488366.1719487443201.5418032295449.10
负债合计37199261949.4334390717109.5428352269217.47
股东权益:
股本3000000000.003000000000.003000000000.00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9105452338.717153029901.166757325714.16
其他综合收益998052020.411101827113.58992341147.74
专项储备2463020.406913581.817125932.31
盈余公积217814501.96190870009.39155209445.58
未分配利润1147606140.511176911874.151294735314.1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14471388021.9912629552480.0912206737553.89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6082845597.216213465426.722507702030.37
股东权益合计20554233619.2018843017906.8114714439584.2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57753495568.6353233735016.3543066708801.73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4429629215.568390064000.273438143886.74
其中:营业收入14429629215.568390064000.273438143886.74
二、营业总成本14905008519.418687450836.184049389229.96
其中:营业成本13340103362.147954381300.272866293160.08
税金及附加172228959.6797255726.6740722214.13
销售费用167851645.4185116092.6982634435.29
管理费用595857059.50268033162.26271943274.05
研发费用303161567.3551446300.4649971335.96
43财务费用325805925.34231218253.83737824810.45
其中:利息费用320610866.03270166189.98733531506.60
利息收入11648871.5346121195.2828633534.23
加:其他收益62589497.8134922198.88187115959.22投资收益(损失以“-”
193596864.3783907624.2656188069.69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41711133.9598000781.6047077211.80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332790343.55513781730.94453310661.31(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72225083.47-49515758.77-155365020.37“-”号填列)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73580200.18-5226540.21-10516673.88“-”号填列)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169874815.8910154166.27302729077.07“-”号填列)三、营业利润(损失
282117101.06290636585.46222216729.82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55650385.3035706127.3976753361.14
减:营业外支出19642451.727862684.354352630.70四、利润总额(损失
318125034.64318480028.50294617460.26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91170688.09122842114.77117549125.08
五、净利润226954346.55195637913.73177068335.1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1.持续经营净利润(损
226954346.55195637913.73177068335.18失以“-”号填列)2.终止经营净利润(损失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损失以“-”403895458.93204389196.83163977911.43号填列)2.少数所有者损益(损-176941112.38-8751283.1013090423.75失以“-”号填列)
44六、其他综合收益的
-104854743.04108918259.9487626446.54税后净额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103775093.17109485965.8489002418.38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16560554.8259305537.32-303782498.26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
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6387.65----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6566942.4759305537.32-303782498.26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
公允价值变动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
-87214538.3550180428.52392784916.64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
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25132317.6261303618.80-54832.80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
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
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531971.98-111355.1988281.80
差额
6.其他-62614192.71-11011835.09392751467.6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
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1079649.87-567705.90-1375971.84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22099603.51304556173.67264694781.7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300120365.76313875162.67252980329.81
的综合收益总额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178020762.25-9318989.0011714451.91合收益总额
45(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16183503054.679115201565.733562363973.56
到的现金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
931133.158131741.2211074523.50
款项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120997673.0561108266.3048888253.4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1727944340.365485420397.954927025177.41
有关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
18033376201.2314669861971.208549351927.90
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13740652340.028928580910.984209226712.25
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1271542918.08385284157.29363846253.78
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1234822538.17695319277.47227619430.58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1233779131.554191778793.033451448762.89
有关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
17480796927.8214200963138.778252141159.50
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552579273.41468898832.43297210768.40
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88601682.22774267454.70323395119.8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
170316313.8791522274.2470839762.27
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98551839.2920294198.23811006042.47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
429641240.97505346929.69131592478.36
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987111076.351391430856.861336833402.94
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1094611040.151293691283.791181279093.28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46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518530000.00400616449.40903994281.47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66880398.00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252009446.305721391.28221872082.55
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1865150486.451700029124.472374025855.30
计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878039410.10-308598267.61-1037192452.36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96691411.0058958000.001565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
60467252.7058958000.00165000000.00
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1827586135.529958339087.999335091142.79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508830004.88478100295.96190223517.95
有关的现金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12433107551.4010495397383.9511090314660.74
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9788350424.399621850691.168080689463.3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1191923752.251093679344.57989507017.25
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
24325528.6552996509.6918430123.95
数股东的股利、利润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543986408.62285660800.36636239846.67
有关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11524260585.2611001190836.099706436327.23
计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908846966.14-505793452.141383878333.51
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
3385358.772943712.261415327.84
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
586772188.22-342549175.06645311977.39
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2537803165.842880352340.902235040363.51
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
3124575354.062537803165.842880352340.90
等价物余额
47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蚌投集团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30Z2310号),审计意见为:蚌投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蚌投集团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8第十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事项外,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
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提供相关文件及说明。
49第十一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策文件;
(四)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股份转让协议;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收购资金来源的声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变化情况的说明;
(七)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丰原药业股票的自查报告;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承诺;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
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十)本次交易进程备忘录;
(十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十二)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备查地点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军
电话:0551-64846153
传真:0551-64846000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6号
50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吴本东年月日
51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协办人:
孙文娴袁名君
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海波黄斌高琛王徽俊李朋
法定代表人:
沈和付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52(本页无正文,为《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吴本东年月日
53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公司连路16号
股票简称 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 000153.SZ安徽省蚌埠市涂山东路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1757号投资大厦
增加√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化
化□是□否√(本次权益是□否√(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成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义务人成为上市公司第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一大股东)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是√2家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是√2家否□
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回答“是”,请注明公司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司持股5%以上家数市公司的控制权家数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注: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持股种类:A股普通股股票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0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0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 变动种类:A股普通股股票
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普通股变动数量:100037121股
例变动比例:21.53%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
是□否√在持续关联交易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
是□否√在同业竞争
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注:在本次股份交割日之日起满6个月后,由马鞍山丰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
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另行协商其已持办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9240000股股份的转让相关事宜。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是□否√
54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
是□否√
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
是√否□
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
是√否□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否□
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注: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国家市场监督管
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理总局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过户登记等程序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
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是□否√表决权
55(本页无正文,为《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吴本东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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