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德武)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5年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做如下述职:
2025年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对相关重要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1963年10月出生,经济学博士、会计学教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川能动力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在履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
1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对决议事项进行了充分
审议、建言献策、认真表决,对会议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委托出席缺席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次数次数
105500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否出席股东会次数1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于所有会议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审计委员会88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0提名委员会220合规管理执行委员会330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全流程中,本人切实履行职责,多次组织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专项沟通,实时跟进审计工作进展,重点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关键问题、风险点及需公司配合协调的事项,结合专业经验提出针对性指导建议,保障审计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同时,严格遵循监管要求与公司制度,认真审核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关联交易公允性、内部审
2计工作计划合理性、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性及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完整性等重要事项,审慎发表独立、客观的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任职匹配度等进行全面审查,形成明确审查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公司总经理聘任工作中,牵头开展候选人资格核查,重点核实其从业经历、专业素养、合规记录等关键信息,依法依规发表审查意见,为公司选拔优秀管理人才提供专业支撑。
作为合规管理执行委员会成员,积极参与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对年度合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管理工作的有效性进行审核并
发表意见;在公司研究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合规管理办法》等核心制度过程中,结合监管政策要求与公司实际运营情况,提出建设性指导建议,助力公司完善合规管理机制,提升合规治理水平。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年度考核评价。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累计参加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期间,针对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等可能影响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关键事项,始终保持独立判断立场,审慎发表专业
3独立意见。为深入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背景及实际情况,本人结合履职需求
开展现场办公,与相关方就议题进行充分研讨,在确保信息全面掌握的基础上,以独立、客观、审慎为原则行使表决权利。履职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提供各类所需资料,为本人科学、客观决策提供了坚实保障。?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会同审计委员会审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独立性、诚信记录及专业服务能力等核心要素,并经合法程序批准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及财务报表年审机构。在审计机构进场前,本人主动与审计项目组就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领域、风险防控要点等事项开展前置沟通,明确审计工作核心方向;审计实施过程中,持续关注审计进展,针对定期报告编制、财务核算等关键问题与审计人员进行深度研讨,及时督促审计进度,全程保障审计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客观性与公正性。?
5、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始终将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作为核心履职目标,严格恪守独立董事独立性原则,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在董事会审议各类议案时,认真审阅全部相关资料,结合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做出独立、公正判断,规范行使表决权,重点关注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分红方案、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关键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6、公司现场工作和履职提升情况?
(1)现场履职情况?
42025年任期内,本人累计投入现场工作时间15个工作日,切实保障履职深度。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现场办公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层、核心业务部门开展深入沟通,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现状、业务发展规划及潜在风险。结合自身在财务领域的专业专长,对各类审议事项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
(2)履职能力提升情况?
为精准把握监管政策动态,持续提升履职专业性,本人积极参与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四川省证监局组织的线上线下专题培训,系统学习最新监管规则、行业规范及履职要求,及时更新知识储备,不断强化独立判断、风险识别及专业赋能能力,确保履职水平与公司发展及监管要求相适应。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一)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该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5年度内,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转让股
权、向所属公司增资等关联交易事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经营发展所需,均事前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本人认为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5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上市公司向关联方输
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2、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本人依托自身专业背景对该议案开
展全面审核,认为该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呈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公司已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控制度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也与公司当前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相适配,且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落地执行,能够对公司重大经营风险起到切实有效的防范作用。
3、聘用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5年8月27日,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召开审计委员会的形式对聘任的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事前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6的理由恰当,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4、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
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5、任免董事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忠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本人通过对候选人个人资料等的查阅,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未发现有不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等情形存在。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领导2024年薪酬兑现及相关事项的议案》,本人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审核该议案,认为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7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未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未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未成就,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以下情况发生: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对标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各项要求,始终坚守客观公正立场与独立判断原则,扎实履行独立董事法定职责。任职期间,聚焦内审与外审工作的协同联动,着力强化监督效能,以专业履职推动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与发展质量双提升,切实守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026年,本人将秉持“勤勉履职、审慎尽责”的核心原则,持续履行
独立董事应尽义务,充分彰显独立监督作用,将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履职重中之重,助力公司治理结构的持续优化与完善。与此同时,本人将深度发挥自身专业积淀与行业实践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落地、重大决策制定提供精准务实的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筑牢专业支撑,推动公司稳健运营、持续向好发展,稳步提升盈利水平,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8特此报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德武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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