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5证券简称:川能动力公告编号:2025-053号
债券代码:148936 债券简称:24 川新能 GCV01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募集资金变更系“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用途变更,
拟将原“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调整为“用于公司及公司合并范围内所属公司偿还银行流贷、偿还债务及经营性资金周转”。
2.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金额:人民币68000万元。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1向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217599375股股份,发行价格为10.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65209493.7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250812865.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11-10号)。川能动力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拟使用募集资金实际已使用金尚未使用金额项目
号金额(万元)额(万元)(万元)凉山州会东县小街一期
17850065381.4013118.60
风电项目凉山州会东县淌塘二期
27380046787.3927012.61
风电项目
3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72781.295744.3567036.94
合计225081.29117913.14107168.15
注:1.表中尚未使用金额为募集资金剩余金额,未包含利息收入净额1214.46万元,募集专户实际结余金额108382.80万元.
2.应结余募集资金108382.61万元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108382.80万元存在差异系公司在
收到募集资金前,从公司自有账户中往募集资金专户中划转人民币2000.00元,并支付了人民币100.00元的手续费。
3.表中金额未经审计。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本次变更为“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以下简称“补流资金”)用途变更,调整为“用于公司及公司合并范围内所属公司偿还银行流贷、偿还债务及经营性资金周转”。截至2025年7月
31日,募集补流资金项目已使用5744.35万元,尚未使用余额
268031.63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994.50万元)。为确保募集资金
使用的合规性,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其中61000万元补流资金用途变更为用于公司合并范围内所属公司偿还债务及经营性资金周转,7000万元变更为用于川能动力本部偿还银行流动性贷款,剩余募集补流资金额度及上述额度未用完部分用于公司本部日常经营周转。
三、募集补流资金变更后用途
(一)所属公司偿还债务及经营性资金周转的总体安排
公司拟将“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部分募集资金61000万
元用于“公司合并范围内所属公司偿还债务及经营性资金周转”,具体情况如下:
应付工程款和日常经营性款项拟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金所属公司名称
资金需求(万元)额(万元)四川德鑫矿业资源
3000030000
有限公司四川能投德阿锂业
2100021000
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能投鼎盛锂业
1000010000
有限公司合计6100061000
(二)公司本部偿还银行贷款的总体安排
公司拟将“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部分募集资金7000万元
用于“公司本部偿还银行流动性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3借款余额拟使用募集资金还
借款人银行借款开始日借款用途(万元)款金额(万元)兴业银行成置换他行合
川能动力100002025/3/247000都分行规贷款合计7000
若前述银行的还款政策发生变化,公司拟在7000万元额度内归还其他银行贷款。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高效。
五、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审议情况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5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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