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动力”“上市公司”或“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20%
股权、成都明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成都明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下属四川省能投美姑
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6%股权和四川省能投盐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川能动力发行股份购买四川省能源投
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上市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1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26931295股股份,发行价格为22.9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7534594.3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03509623.19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70号)。川能动力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5年度,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687.63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809.94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净额为23.83万元)。
1(二)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217599375股股份,发行价格为10.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65209493.7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250812865.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11-10号)。川能动力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5年度,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17127.29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99342.01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净额为676.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上市公司制定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募集资金开立的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一)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银行户名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日余额四川省新能源动
5105018708360000444316.97
力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川能环
中国建设银行510501870836000044310.17保能源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能投节能环
成都新华支行510501870836000044322959.85保投资有限公司长垣川能环保能
51050187083600004433832.96
源发电有限公司
2截至2025年12月31
银行户名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日余额
合计3809.94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于2022年1月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银行户名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日余额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新能源动
股份有限公司5105018708360000676959656.85力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四川省能投会东中国工商银行
新能源开发有限股份有限公司440229801910071672426547.48公司成都东大支行四川省能投会东中国农业银行
新能源开发有限股份有限公司2291120104001835213137.87公司成都大源支行
合计99342.20
注:结余募集资金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公司在收到募集资金前,从自有账户中往募集资金专户中划转人民币2000.00元,并支付了人民币100.00元的手续费。
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于2024年6月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一)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0350.9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87.6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6867.4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截至期末截至期末项目可行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是否达变更项本年度累计投入金投资进度性是否发和超募资金投承诺投资总投资总额可使用状态日实现的效到预计
目(含部投入金额额(%)生重大变
向额(1)期益效益分变更)(2)(3)=(2)/(1)化承诺投资项目巴彦淖尔生活
25016.88[注
垃圾焚烧发电否25000.0025000.00-100.072022-12-3024.76否否
]项目长垣生活垃圾
焚烧热电联产否10000.0010000.00687.636499.6465.002021-6-15277.31否否项目二期工程
偿还银行贷款否25350.9625350.96-25350.96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4合计-60350.9660350.96687.6356867.48-不适用302.07--
1、巴彦淖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
1190号)的规定,巴彦淖尔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2022年12月30日实现并网发电,该项目属于竞争配置项目,执行竞价上网,项目无法全额享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规定的补贴电价。由于竞价上网,国补电价暂无法确定,2025年巴彦淖尔项目电价暂按标杆0.2829元和省补0.1元确认,造成电费收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入与可研存在一定的差异。截至目前,巴彦淖尔项目公司已向国家能源局完成了国补电价申报,但由于全国范围内的竞价工作未审核完成,该项目售电单价中的国补部分存在不确定性,暂未入账。
2.长垣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二期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可研报告中收运范围为长垣
市城区及辖区内所有乡镇,垃圾测算收运数量为日均300吨,2025年度实际收运垃圾量238.36吨/日,垃圾量未达到测算收运数量,故项目目前效益未达到预计收益率。公司正积极采取措施拓展周边各区域生活垃圾以及工业垃圾,增加垃圾入场量,提高公司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金额为8596.84万元,其中巴彦淖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先期投入2798.88万元,长垣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工程先期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入5797.96万元。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川能环保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596.84万元。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应结余募集资金3809.94万元,其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483.48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万元以及募集资金相关的利息收入净额为326.46万元。长垣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二期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部分项目资金尚未支付完毕。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严格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巴彦淖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募集承诺投资金额为:25000.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25016.88万元,超出承诺募集承诺投资金额16.88万元,系运用该项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支付项目支出。
(二)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25081.2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127.2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8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800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7113.3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0.21%截至期末截至期末项目可行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募集资金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是否达本年度累计投入金投资进度性是否发和超募资金投更项目(含承诺投资总投资总额可使用状态日实现的效到预计投入金额额(%)生向部分变更)额(1)期益效益
(2)(3)=(2)/(1)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6凉山州会东县
2023/7/12、小街一期风电否78500.0078500.001956.7465384.3583.292972.56是否
2023/10/10
项目凉山州会东县
淌塘二期风电否73800.0073800.00965.9947524.4164.402024-2-152607.85是否项目
14204.55[
补充流动资金是72781.2972781.2914204.5519.5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注]
合计-225081.29225081.2917127.28127113.31-不适用5580.4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金额为109231.20万元,其中凉山州会东县小街一期风电项目先期投入63088.44万元,凉山州会东县淌塘二期风电项目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46142.76万元。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四川省能投会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9231.2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
7截至2025年12月31日,应结余募集资金99342.01万元、实际结余募集资金99342.20万元,
存在0.19万元的差异系公司在收到募集资金前,从公司自有账户中往募集资金专户中划转人民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币2000元,并支付了人民币100元的手续费。应结余资金中包括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97967.97万元以及募集资金相关的利息收入净额1374.04万元。凉山州会东县小街一期风电项
目、淌塘二期风电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部分项目资金尚未支付完毕。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严格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本年度投入金额包括2025年9月之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后投入的8460.20万元。变更情况详见“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项目达到对应的改变后项目截至期末实本年度是否达改变后的项目本年度实际截至期末投资进预定可使改变后的项目原承诺拟投入募集际累计投入实现的到预计可行性是否发
投入金额度(%)(3)=(2)/(1)用状态日
项目资金总额(1)金额(2)效益效益生重大变化期
61000万元用途变更为用于公
司合并范围内所属公司偿还债务及经营性资金周转;7000万元用途变更为用于公司本补充流
68000.008460.208460.2012.4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部偿还银行流动性贷款,剩余动资金募集补流资金额度及上述额度未用完部分用于公司本部日常经营周转使用。
8项目达到
对应的改变后项目截至期末实本年度是否达改变后的项目本年度实际截至期末投资进预定可使改变后的项目原承诺拟投入募集际累计投入实现的到预计可行性是否发
投入金额度(%)(3)=(2)/(1)用状态日
项目资金总额(1)金额(2)效益效益生重大变化期
合计-68000.008460.208460.20-----
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68000万元202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补充流动性资金的用途,其中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61000万元补流资金用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所属公司偿还债务及
经营性资金周转,7000万元用于公司本部偿还银行流动性贷款,剩余募集补流资金额度及上述额度未用完部分用于公司本部日常经营周转使用。资金专款专用,逐笔审核、分次拨付。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9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2025年度,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意见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川能动力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川能动力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川能动力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川能动力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川能动力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以下无正文)10(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肖军王选彤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