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5证券简称:川能动力公告编号:2026-015号
债券代码:148936 债券简称:24 川新能 GCV01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于2026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3次会议,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董事会意见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结合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需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积极推动所属公司向母公司实施分红,预计2026年中期向投资者实施现金分红,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的,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
1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现行实际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2494436.56元,加上年
初未分配利润1102068213.07元,扣除计提的盈余公积59934103.36元以及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金额313848618.14元,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30779928.13元。
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599341033.6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8859832.01元,扣除计提的盈余公积59934103.36元以及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金额313848618.1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4418144.12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64418144.12元。
2025年9月19日,公司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中期以18461683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13848618.14元(含税)。公司本次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5年末可供分
2配利润264418144.12元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为切实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将积极推动所属公司向母公司实施分红,预计2026年中期向投资者实施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13848618.14295386934.720
回购注销总额(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502494436.56726889573.73797428688.84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1230779928.13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264418144.12
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609235552.86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675604233.0433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609235552.86
(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九)项规定否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及合理性
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313848618.14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2.46%,占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32%;公司最近三年累
3计现金分红金额为609235552.86元,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未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为切实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将积极推动所属公司向母公司实施分红,预计2026年中期向投资者实施现金分红,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建立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
公司2024年末、2025年末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6.52
亿元、4.51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2.58%、1.62%,无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
五、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三)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3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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