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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能动力: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30 00:00 查看全文

债券简称:24 川新能 GCV01 债券代码:148936.SZ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度)发行人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剑南大道中段716号2号楼16楼)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5年6月重要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动力”、“发行人”或“公司”)对外披露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

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本报告中的“报告期”是指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1目录

第一节公司债券概况·········································································3

第二节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4

第三节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6

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12

第五节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14

第六节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15

第七节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16

第八节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17

第九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18

第十节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19

第十一节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变动情况···································20

第十二节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

应对措施·······················································································21

第十三节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22

第十四节专项品种公司债券应当披露的事项·········································23

2第一节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ichuan New Energy Power Company Limited

二、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存续的由中信证券受托管理的发行人债券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债券名称

开发行碳中和绿色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 24 川新能 GCV01

债券代码 148936.SZ起息日2024年11月4日到期日2027年11月4日

截至报告期末债券余额2.00

截至报告期末的利率2.42%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还本付息方式

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交易场所深交所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名称不适用(如有)报告期内选择权条款的触发或不适用

执行情况(如有)

行权日(如有)不适用

3第二节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

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按月定期全面排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出现了部分可能影响债券偿付能力、债券交易价格或者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监管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及时开展督导工作,督促发行人就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职,针对报告期内,发行人触发的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人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就发行人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筹划战略重组公告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筹划战略重组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受托管理人于2025年1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就发行人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筹划战略重组公告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重组进展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4三、持续监测及排查发行人信用风险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信用风险变化情况,持续监测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债券偿付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根据监管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开展信用风险排查,研判信用风险影响程度,了解发行人的偿付意愿,核实偿付资金筹措、归集情况,评估相关、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或者风险应对措施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偿债意愿正常。

四、持续关注增信措施

24 川新能 GCV01 无增信措施。

五、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债券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前,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按照监管要求和协议约定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具体情况详见“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受托管理人及时向发行人传达法律法规和规定、监管政策要求和市场典型案例,提示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六、召开持有人会议,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受托管理人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履行

受托管理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 24 川新能 GCV01发行人存在触发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24 川新能 GCV01 不涉及召开持有人会议事项。

七、督促履约

报告期内,24 川新能 GCV01 不涉及兑付兑息事项。

受托管理人将持续掌握受托管理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5第三节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经营情况

1.发行人业务情况及经营模式

公司聚焦绿色能源核心产业,主营业务包括新能源发电和锂电业务,其中:新能源发电业务主要为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以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运营及环卫一体化;锂电业务主要为碳酸锂、氢氧化锂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以及李家沟锂矿采选项目工程建设和采选尾系统联动试生产。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1)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主要从事风电场、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管理,发电上网销售至国家电网,结算电费实现收入。

(2)垃圾焚烧发电和环卫一体化

报告期内,公司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和环卫一体化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垃圾焚烧发电主要以 BOT 模式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运营业务,在特许经营期间(通常为25至30年)根据相关协议向政府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并收取服务费,运营管理垃圾焚烧发电厂向电网销售电力实现电费收入。

(3)锂盐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锂盐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主要通过采购锂精矿以及硫酸、氢氧化钠等原辅料,统一调度安排生产和销售锂盐,主要产品为电池级氢氧化锂、电池级碳酸锂、工业级碳酸锂。

(4)锂矿项目建设及联动试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李家沟锂矿项目工程建设。

2.发行人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行业地位

(1)新能源发电行业情况

风电、光伏行业发展前景广阔,自2020年中国正式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后,我国己多次在公开场合围绕“双碳”目标的承诺针对性的对绿电行业发展提出分步走行动计划。风电发展方面,国内风电行业步入成长期,海外海风

6需求多点开花。随2020年国内风电抢装潮结束,2021年陆风进入平价时代,风电

行业由周期性走向成长性。同时,新增装机的平均单机容量大型化趋势明显加速,同时主机平均成本快速下降。更大的风轮直径和更高的轮毂高度能够使机组在风速较低的地区获得更多动力,在机组功率提升的同时提升利用小时数,度电成本进一步下降。未来随着平价大基地项目推进、陆上大功率风机投入、智能运维等成为市场主流,风电项目的度电成本会进一步降低,引领国内风电市场进入发展新阶段。

光伏发展方面,经过多年的发展,光伏行业已成为我国少有的形成国际竞争优势、实现端到端自主可控、并有望率先成为高质量发展典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推动我国能源变革的重要引擎。目前我国光伏产业在制造业规模、产业化技术水平、应用市场拓展、产业体系建设等方面均位居全球前列。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中国光伏产业已有多项技术取得全球领先水平,产品性价比全球最优,各环节产能规模全球第一,产业自给率最强,基本上实现国产化”。未来,中国光伏企业将在全球市场发挥竞争优势。

(2)锂电行业情况

各国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使得锂电池将继续保持锂资源需求主力地位,锂电行业发展前景依然广阔。在全球双碳目标、能源安全等影响因素的共同驱动下,全球范围内多国政府已出台禁售燃油汽车计划以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全球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根据 EVTank 数据,2024 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 1823.6 万辆,同比增长 24.4%。展望未来,EVTank 预计 2025 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2239.7万辆,其中中国将达到1649.7万辆,2030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达到4405.0万辆。全球汽车市场的电气化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同时,国内来看,新能源汽车、锂电池产业作为中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在成为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发展的重要因素,下一步依然将得到更大的支持和快速地发展。2024年,在政策利好、供给丰富、价格降低和基础设施持续改善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根据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新能源汽车持续增长,产销量突破1000万辆,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

40.9%,较2023年提高9.3个百分点。根据工信部数据,2024年消费型、储能型和7动力型锂电池产量分别为 84GWh、260GWh、826GWh。锂电池装机量(含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超过 645GWh,同比增长 48%。

3.经营业绩

(1)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业务

截止2024年底,公司已投运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29.77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容量为127.38万千瓦、光伏装机容量为2.39万千瓦。全年实现总发电量40.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12%;全年实现售电量39.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41%,主要系会东淌塘二期12万千瓦风电项目和雷波拉咪北7.2万千瓦风电项目于2024年建成并网发电,公司已投运装机容量较上年同期增加19.2万千瓦,增幅为17.36%。公司风电场主要位于四川省凉山州会东县、美姑县等高海拔地区,风资源优势明显,平均利用小时数远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报告期内,会东淌塘三期、小街二期、堵格二期、美姑沙马乃托二期、四季吉二期、通江兴隆、理塘高城等共计177.08万千瓦的7个风电光伏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公司投产及在建风电光伏项目装机规模居四川省内新能源企业前列。

(2)垃圾焚烧发电和环卫一体化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投运垃圾焚烧发电装机规模15.65万千瓦,项目主要位于四川雅安、遂宁、广安、射洪、泸州、自贡及河南长垣、内蒙古巴彦淖尔等地。2024年度公司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累计处理生活垃圾257.24万吨、实现发电量10.64亿千瓦时,分别同比增长1.42%、3.80%。环卫一体化业务主要通过投标等市场化方式获取,为地方政府提供垃圾清扫与收集、垃圾清运、绿化带养护、河湖整治工程等环卫服务,并收取服务费。2024年环卫作业清扫面积2040万㎡,清运垃圾38.28万吨,中标18个项目。

(3)锂盐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投产的锂盐产能为1.5万吨/年,其中电池级碳酸锂1万吨/年,电池级氢氧化锂5000吨/年。2024年全年公司以代加工和自产相结合共生产锂盐产品1.13万吨;在建锂盐产能为3万吨/年,截止报告期末项目已实现机械竣工,正开展系统动态调试。

(4)锂矿项目建设及联动试生产

8截至报告期末,李家沟锂矿采选项目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尾矿库已完成竣工验收,采选尾系统自2024年11月底开展联动试生产以来整体情况良好,已生产出合格锂精矿。后续将全力推进试运行装置消缺、产能爬坡等工作,做好节能、环保等专项验收,确保项目顺利实现正式投产目标。全年生产锂精矿4.85万吨,其中自产锂精矿1.4万吨委托加工3.45万吨。

二、发行人2024年度财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变动比例变动比例超过30%的,序号项目2024年末2023年末

(%)说明原因

1总资产2522506.222177058.6915.87-

2总负债1259343.691171652.987.48-

3净资产1263162.531005405.7225.64-

主要系2024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4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27659.86738784.6939.10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6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净额22.51亿元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

5资产负债率(%)49.9253.82-7.25-

主要系货币资金等流动

6流动比率2.201.5839.24

资产增加较多所致主要系货币资金等流动

7速动比率2.051.4838.51

资产增加较多所致主要系2024年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8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45388.07353217.2254.41

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化综合影响所致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9变动比例变动比例超过30%的,

序号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

(%)说明原因

1营业收入305486.20331296.97-7.79-

2营业成本152513.08141099.168.09-

受锂产品市场价格下降的影响,发行人计提锂电

3利润总额79385.45142889.99-44.44业务相关的存货跌价准

备、长期资产减值损失所致受锂产品市场价格下降的影响,发行人计提锂电

4净利润72554.82129142.82-43.82业务相关的存货跌价准

备、长期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5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688.9679742.87-8.8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6174360.81229688.43-24.09-

(EBITDA)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

7157703.72153795.832.54-

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

8-175223.96-210522.8916.77-

额主要系2024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9209691.0999353.85111.05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额许可[2023]2046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

集资金净额22.51亿元以及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综合影响所致

10应收账款周转率1.301.41-7.80-

11存货周转率6.868.40-18.33-

12 EBITDA全部债务比 0.18 0.25 -28.00 -

受锂产品市场价格下降的影响,发行人计提锂电

13利息保障倍数3.005.51-45.55业务相关的存货跌价准

备、长期资产减值损失,利润下滑所致

14 EBITDA利息倍数 4.85 7.37 -34.19 受锂产品市场价格下降

10的影响,发行人计提锂电

业务相关的存货跌价准

备、长期资产减值损失,利润下滑所致

11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

一、报告期内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

中和绿色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第一期)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简称 24 川新能 GCV01

债券代码 148936.SZ

募集资金总额2.00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向子公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请全文列司四川能投会东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和四川能投甘西新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增资款全部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金

1.22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0.78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支付四川能投会东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款2000万用情况(包括实际使用和临时补元,支付四川能投甘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款流)10200万元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是否按照约是定用途使用报告期内是否变更募集资金用否途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履行的程序不涉及

及信息披露情况(如发生变更)募集资金变更后的用途(如发生不涉及

变更)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是否与发行人定期报告披露是内容一致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向子公

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报告司增资,增资款全部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

期内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截至报告期末,相关绿色项目尚处开工建设初期。具体益(如有)内容详见“第十四节专项品种公司债券应当披露的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是否存否

在违规使用情况(如有)

12违规使用的具体情况(如有)不涉及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是否已完不涉及

成整改及整改情况(如有)报告期内专项账户运作情况运作规范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13第五节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一、发行人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及监管规定按时披露了定期报告,相关披露情况如下:

序号报告披露时间定期报告名称公告场所

12024年4月27日2023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

22024年8月30日2024年半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

针对发行人上述定期报告,中信证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核查了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对定期报告的书面确认情况。

二、发行人临时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针对可能影响债券偿付能力、债券交易价格或者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及监管规定披露了临时报告,相关披露情况如下:

序号报告披露时间临时报告名称披露事项《关于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发行人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

2024年11月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投资集团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

30日有限责任公司筹划战略重组的提示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性公告》筹划战略重组事宜发行人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关于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

2024年12月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

2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投资集团

31日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战略重组的进展公告》筹划战略重组进展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和相关协议约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发行人存在应披未披、披露不及时或者披露信息不准确的情形。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有)无。

14第六节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24 川新能 GCV01 不涉及兑付兑息事项。中信证券将持续掌握受托管理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15第七节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报告期内,24 川新能 GCV01 不涉及兑付兑息事项,未出现债券兑付兑息违约情形,发行人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表指标(合并口径)2024年末/2024年度2023年末/2023年度

流动比率2.201.58

速动比率2.051.48

资产负债率(%)49.9253.82

EBITDA利息倍数 4.85 7.37

从短期偿债指标来看,2024年末及2023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2.20、

1.58,速动比率分别为2.05、1.48,最近一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分别

同比增加62.00%、增加57.00%,偿债能力增强。

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2024年末及2023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9.92%、53.82%,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

从 EBITDA 利息倍数来看,2024 年度及 2023 年度,发行人的 EBITDA 利息倍数分别为4.85、7.37。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16第八节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24 川新能 GCV01 无增信措施。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根据约定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

织协调、加强信息披露。报告期内,未发现 24 川新能 GCV01 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有效性存在异常。

17第九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存在触发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24 川新能 GCV01不涉及召开持有人会议。

18第十节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报告期内,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中诚信国际”)。中诚信国际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了《2024年度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

根据上述评级报告,经 2024 年 7 月 31 日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作为 24 川新能 GCV01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19第十一节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动。

20第十二节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

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与其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中信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情况,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募集说明书约定采取相应措施。

21第十三节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的执行情况

一、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涉及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或特别承诺的执行情况。

二、其他事项无。

22第十四节专项品种公司债券应当披露的事项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的实募集资是否与募募集资际使用金违规集说明书募集资未使金专项债券债券已使用情况(按每类实际使用资金使用的承诺的用金总金募集资金约定用途用金账户运

代码简称金额用途分情况整改情途、使用计额额作情况类,不含况(如划及其他(如有)临时补有)约定一致

流)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支付四川能投会东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24川向子公司四川能投会东

1489增资款2000万元,

新能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和四

36.S 20000 12200 增资款 支付四川能投甘西 7800 正常 无 是

GCV 川能投甘西新能源开发

Z 新能源开发有限公

01有限公司增资,增资款

司增资款10200万全部用于具有碳减排效元。

益的绿色项目。

注:2025年1月21日,上述未使用的募集资金7800万元已用于支付四川能投会东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款,增资款全部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

二、建设项目情况报告期内项目是否净收报告期内项目项目变项目净收益变化情益与募集说明书等披露是否发生重大化情况况以及对发行人偿

债券债券相比下降50%以上,或项目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变化且可能影及程序债能力和投资者权代码简称者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可

响募集资金投履行情益的影响、应对措能影响项目运营效益的入和使用计划况施重大不利变化

堵格二期风电场项目:项目场址位于四川

24川

1489省凉山州会东县堵格镇和新街镇境内,规

新能

36.S 划装机容量为 9.79 万千瓦,项目已于 2024 否 无 否 无

GCV

Z 年 12 月 25 日开工,预计于 2026 年 6 月

01

30日投入运营。

23报告期内项目是否净收

报告期内项目项目变项目净收益变化情益与募集说明书等披露是否发生重大化情况况以及对发行人偿

债券债券相比下降50%以上,或项目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变化且可能影及程序债能力和投资者权代码简称者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可

响募集资金投履行情益的影响、应对措能影响项目运营效益的入和使用计划况施重大不利变化

淌塘三期风电场项目:项目场址位于四川

24川

1489省凉山州会东县老君滩乡和满银钩镇境

新能

36.S 内,规划装机容量为 17.23 万千瓦,项目 否 无 否 无

GCV

Z 已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开工,预计于 2026

01年12月31日投入运营。

小街二期风电场项目:项目场址位于四川

24川

1489省凉山州会东县铅锌镇和满银钩镇境内,

新能

36.S 规划装机容量为 15.06 万千瓦,项目已于 否 无 否 无

GCV

Z 2024 年 12 月 25 日开工,预计于 2026 年

01

12月31日投入运营。

理塘3#地块高城光伏项目:项目场址位于

24川

1489四川省甘孜州理塘县的高城镇和奔戈乡

新能

36.S 境内,装机容量 80 万千瓦,拟新建一座 否 无 否 无

GCV

Z 220kV 升压站。项目于 2024 年 12 月末开

01工,预计将于2027年7月30日投入运营。

本期碳中和绿色乡村振兴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规模为2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投放12200万元用于支付四川能投会东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和四川能投甘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款。具体情况如下:

1、四川能投会东风电开发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为四川省

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金江街道金江路二段78号,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堵格二期风电场项目、淌塘三期风电场项目和小街二期风电场项目。其中,堵格二期风电场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9.79万千瓦,项目已于2024年12月25日开工,预计于2026年6月30日投入运营;淌塘三期风电场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17.23万千瓦,

项目已于2024年11月29日开工,预计于2026年12月31日投入运营;小街二期风电场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15.06万千瓦,项目已于2024年12月25日开工,预计于2026年12月31日投入运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投放2000万元于四川能投会东风电开发有限公司上述三个项目。

2、四川能投甘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为四川

24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理塘县高城镇车马村123号,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理塘3#地

块高城光伏项目。该项目规划装机容量 80 万千瓦,拟新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项目于2024年12月末开工,预计于2027年7月30日投入运营。截至2024年12月

31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投放10200万元于四川能投甘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上述项目。

本期债券为碳中和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向子公司四川能投会东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和四川能投甘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增资款全部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风力发电与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分别位于凉山州和甘孜州,系四川省风光资源丰富的区域,也是《四川省电源电网发展规划(2022-2025年)》指出的要加强风电基地和光伏基地建设的区域,有助于有效强化利用相关区域的风光资源,促进地方电源结构更加优化。目前因项目刚开工建设,碳减排效应尚未有效发挥。

本期债券为乡村振兴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向子公司四川能投会东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和四川能投甘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增资款全部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风力发电与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所处区域分别为凉山州会东县堵格镇、凉山州会东县满银钩镇、凉山州会东县铅锌镇和甘孜州理塘县奔戈乡。通过产业的投入包括风电站、光伏电站开发阶段的施工和后期的运行及维护,有助于促进农村人口增收,改善乡村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

25(本页无正文,为《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月日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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