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2025年,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于2013年11月6日成立,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截至2025年12月31日,拥有合伙人237人,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先生,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30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23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25年12月31日,该事项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审查中审众环有关资格证
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认可中审众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审计工作开始前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审计计划,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听取了中审众环关于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问题及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等相关内容的汇报,并对审计关注问题提出建议;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
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