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66证券简称:申万宏源公告编号:临2025-95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31日14:30。
(2)A股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10月3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公司会议室。
3.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4.召集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刘健董事长。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74位,代表股份数
162519112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039%,其中,出
席本次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73 位,代表股份数
158583475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322%;出席本次
会议的 H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位,代表股份数 3935636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17%。
A股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计870位,代表股份数30286237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95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位,代表股份数
130094772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549%。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869位,代表股份数32424340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490%。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位,出席9位,徐一心董事、严金国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位,出席4位,邹治军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
2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均获得通过。
同意反对弃权是否议案议案股东获得编码名称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通过
(%)(%)(%)关于修订
A股 15650053702 98.6865 207168883 1.3064 1125005 0.0071《申万宏源
1.00 集团股份有 H股 269737321 68.5372 123263917 31.3199 562400 0.1429 是
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合计1591979102397.95643304328002.033216874050.0104关于修订
1585586058399.984319344420.01225525650.0035《申万宏源 A股集团股份有
2.00 H股 39356363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限公司股东 是
大会议事规合计1624942422199.984719344420.01195525650.0034则》的议案关于审议A股 15855862696 99.9843 1879929 0.0119 604965 0.0038《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
3.00 H股 39356363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限公司董事 是
会议事规合计1624942633499.984718799290.01166049650.0037则》的议案关于申万宏
A股 15855859966 99.9843 1961109 0.0124 526515 0.0033源集团股份
4.00 有限公司不 H股 39356363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是
再设置监事
会的议案合计1624942360499.984719611090.01215265150.0032
关 于 修 订 A股 15855884951 99.9845 1906624 0.0120 556015 0.00355.00《申万宏源是集团股份有 H股 39356363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限公司独立
非执行董事合计1624944858999.984819066240.01175560150.0034制度》的议案
关 于 修 订 A股 15855908886 99.9846 1883529 0.0119 555175 0.0035《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
6.00 H股 39356363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限公司关联是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合计1624947252499.985018835290.01165551750.0034关于修订
A股 15855814301 99.9840 1924074 0.0121 609215 0.0038《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
7.00 H股 39356363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限公司对外 是
担保管理制
合计1624937793999.984419240740.01186092150.0037度》的议案关于修订
A股 15855875171 99.9844 1891904 0.0119 580515 0.0037《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
8.00 H股 39356363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限公司募集是资金管理制
合计1624943880999.984818919040.01165805150.0036度》的议案关于修订
A股 15855800071 99.9839 1927464 0.0122 620055 0.0039《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
9.00 限公司股东 H股 39356363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是
大会对董事
会授权方合计1624936370999.984319274640.01196200550.0038案》的议案
关 于 公 司 A股 15856035326 99.9854 1896049 0.0120 416215 0.0026
2025年中
10.00 H股 39356363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期利润分配是
方案的议案合计1624959896499.985818960490.01174162150.0026
议案1.00、2.00、3.00和4.00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A 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A股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
4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编码名称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关于修订《申万宏
1.00源集团股份有限公282032983993.12252071688836.840411250050.0371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2.00302613672099.917919344420.06395525650.0182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审议《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3.00302613883399.918018799290.06216049650.0200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申万宏源集团
4.00股份有限公司不再302613610399.917919611090.06485265150.0174
设置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5.00302616108899.918719066240.06305560150.0184
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6.00302618502399.919518835290.06225551750.0183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7.00302609043899.916419240740.06356092150.0201
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8.00302615130899.918418919040.06255805150.0192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9.00司股东大会对董事302607620899.915919274640.06366200550.0205会授权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中
10.00期利润分配方案的302631146399.923718960490.06264162150.0137
议案
5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颐合中鸿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夏军、孙亚玲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员资格、出席列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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