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301股票简称:东方盛虹公告编号:2026-031
债券代码:127030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
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市场价格等,与立信协商确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1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被诉(被仲诉讼(仲裁)诉讼(仲裁)诉讼(仲裁)结果裁)人裁)人事件金额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周尚余500万
投资者2014年报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
旭辉、立信元
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承担连带责任。
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
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
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
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
2015年重
保千里、东北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
组、2015年投资者证券、银信评1096万元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
报、2016年估、立信等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报
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
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开始从事上注册会计师开始注册会计师开始在本所项目组成员姓名市公司审计为本公司提供审执业时间执业时间时间计服务时间项目合伙人严盛辉2014年2014年2014年2025年签字注册会计师卢耀民2019年2015年2015年2025年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敏2005年2003年2005年2023年
22、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3年报浙江嘉兴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3-2024年报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5年报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3-2024年报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严盛辉2025年报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3-2024年报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5年报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5年报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5年报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4-2025年度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
卢耀民
2025年度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
2024-2025年度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3-2025年度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年度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赵敏
2024年度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4-2025年度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2025年度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3、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一)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项目2024年报2025年报增减%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378.00378.00-
3项目2024年报2025年报增减%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60.0060.00-
(三)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为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
体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市场价格等,与立信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
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审查,并对其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市场价格等,与立信协商确定。
(二)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一致
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为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市场价格等,与立信协商确定。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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