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301股票简称:东方盛虹公告编号:2026-043
债券代码:127030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情况暨
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科技”)
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苏州”)基于对公
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计划自 2026 年 4 月 17 日起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 A股股份,本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9.80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9.60亿元。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收到本次增持主体盛虹科技、盛虹苏州联合出具的
《关于合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盛虹科技、盛虹苏州于2026年
4月17日至2026年5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63615738股,占公司总股本(以2026年5月28日公司总股本
6611232320股为计算基数,下同)比例的0.96%。本次增持后,公司控股股
东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石化”)、
盛虹苏州、连云港博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虹实业”)、朱红梅、朱红
娟、朱敏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6379362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69.03%,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苏州吴江区盛泽纺织科技示范园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住所道东409号苏州国际金融中心1幢5205室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5月28日股票简称东方盛虹股票代码000301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股份种类(A股、B增持股数(股)增持比例
股等)
A股 63615738 0.96%
合计636157380.96%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可多选)
其他□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
金来源(可多选)其他□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占总股本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股数(股)比例例
盛虹科技285849244043.24%290665717843.97%
盛虹石化111869257516.92%111869257516.92%
盛虹苏州4628971237.00%4783481237.24%
博虹实业591238470.89%591238470.89%朱红梅861800861800
朱红娟626000.01%626000.01%朱敏娟4750047500
2合计持有股份450017788568.07%456379362369.0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450017788568.07%456379362369.03%
份有限售条件股
00.00%00.00%
份
注 1:公司发行的 GDR 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瑞士时间)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上盛虹科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包括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产品以及收益互换合
约合计持有 8310000 份 GDR 的权益。
注2:表中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号:2026-025),公司的控股股东盛虹科技及其一出的承诺、意向、计划致行动人盛虹苏州计划自2026年4月17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 A股股份,本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9.80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9.60亿元。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是□否□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是□否□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
是□否□公司控股股东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比例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本次增持计划属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继续增加盛虹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拥有于要约收购的情形的权益且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盛虹科技、盛虹苏州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限内完成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承诺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行为。
3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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