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暨2025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要求,积极组织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审阅等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全部议案均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内容
《关于审阅公司初步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审核意见》《关
12025年1月11日于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的第一次督促函》《关于审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的财务报表的22025年4月9日审核意见》《关于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的第二次督促函》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拟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32025年4月27日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的工作计划》《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报告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暨
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42025年8月29日《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
52025年10月29日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关于审阅公司初步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审核意见》《关
62025年12月5日于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的第一次督促函》
1二、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一)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重点审计领域、关注事项等情况汇报,并形成书面意见
2025年12月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六次会议暨2025年度报告审
计工作第一次会议: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注册会计师向
审计委员会汇报了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并对内控审计、数据波动合理性、舞弊核查等进行讨论。
2、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并与立信注册会计师进行充
分沟通后,提出审阅意见如下:
(1)公司聘请的立信注册会计师应严格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
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审计过程中若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与本委员会沟通;
(2)立信制定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安排切实可行,审计委员会成员均无异议;
(3)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提交立信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
同日,审计委员会向立信发出《第一次审计督促函》,要求立信督促相关现场审计人员和汇总审核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作进度,有问题及时与审计委员会沟通,确保在约定的时限内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审计报告。
(二)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并在其出具审计初步意见后,形成书面审阅意见
2026年4月1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二次会议暨2025年度报告审
计工作第二次会议。
1、听取立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的审计情况和
初步审计结果的汇报。
2、审阅立信出具初步审计意见的财务会计报表,并与立信注册会计师进行
充分沟通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同意立信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调整及相关处理意见;
(2)经立信注册会计师初步审定的财务会计报表,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同意经审计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委员会成员均无异议。
2(三)对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告予以审议,并形成相关决议
2026年4月27日,立信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如期完成了审计工作,并出具了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5年度)》《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年12月31日)》等文件,公司制作了
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三次会议暨2025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第三次会议。
会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同意将以下第1-11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1、《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关于支付2025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关于拟聘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7、《关于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8、《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1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报告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暨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至此,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2025年,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
了相关职责,积极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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