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情况对照表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修订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原《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1、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2、除上述调整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其余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公司在审查批准关联交易时,应当第二条公司在审查批准关联交易时,应当
遵循以下原则:遵循以下原则:
…………
(六)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对应由(六)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董事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专项独立意见的关联交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的,亦须提交独立董易,公司独立董事必须发表明确的意见,并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
作为决策依据。
第二章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第二章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八条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具有以第八条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具有以
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人:
…………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第七条第(一)项所列法人的董事、(三)第七条第(一)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第十条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除其所规第十条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除其所规
定的例外情况之外,公司的关连人士通常包定的例外情况之外,公司的关连人士通常包括以下各方:括以下各方:
1(一)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董事、监(一)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董事、监事、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即有权在公事(如有)、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即司股东大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10%或以上有权在公司股东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10%投票权人士);或以上投票权人士);
…………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第十二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
实际控制人,应当将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际控制人,应当将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联人情况及时告知公司。人情况及时告知公司。
第三章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及决策程序第三章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及决策程序
第十五条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第十五条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
(四)独立董事: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四)独立董事: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总额高于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
产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产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并由独立董事出具专门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做出决议前,可以聘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其判断的依据。判断的依据。
…………
第十八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第十八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
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五章附则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 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以上修订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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