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33证券简称:美的集团公告编号:2026-048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2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915367股,占目前公司 A股股份总额的 0.04%;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上市流通前,公司将
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1、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1本次计划拟授予199名激励对象12630000股限制性股票,占美的集团当时
发行股本总额的0.18%,本次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28.14元/股。
3、公司已经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6865511138股为基数(已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131542303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08943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授予价格由28.14元/股调整为26.47元/股。
同时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99名变更为197名,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2630000股调整为12450000股,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6月8日,同意公司向197名激励对象授予12450000股限制性股票。
5、公司本次拟向19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2450000股,但在授予日后,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主动不认缴,1名激励对象未全数认缴等原因,其所获授的合计2975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取消,故公司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191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12152500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5日出具了中汇会验
[2022]5874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22年6月28日止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向19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经审验,截至2022年6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19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321676675.00元,本次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变,增加股权激励限售股12152500股,减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2152500股。
6、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
2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
市日期为2022年7月13日。
7、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8、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9、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10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7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3年4月18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0、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将由26.47元/股调整为23.97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2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52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1、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2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52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2、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24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525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3年11月10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3、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3《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
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63250股进行回购注销。
14、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等原因对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63250股进行回购注销。
15、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11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6325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4年3月25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6、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75318129股
剔除已回购股份4855888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26759241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23.97元/股调整为20.97元/股。
17、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2022和2023年度个人或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17938股进行回购注销。
以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3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37812股,其中高级管理人员赵文心、李国林、王金亮、江鹏分别解锁24000股、24000股、24000股、24000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22日。
18、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2022和2023年度个人或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22名激
4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17938股进行回购注销。
19、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22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17938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4年12月13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20、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81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1、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81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2、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22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815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5年5月29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23、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职务调整等原因对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1333股进行回购注销。
24、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
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职务调整等原因对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1333股进行回购注销。
25、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20.97元/股调整为17.47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2023年和2024年度所在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及职务调整等原因对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800股进
5行回购注销。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8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18700股,其中高级管理人员李国林、王金亮、赵文心分别解锁24000股、24000股、24000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14日。
26、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178667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27、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
2023年和2024年度所在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职务调整及离职等原因对18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2467股进行回购注销。
28、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实施情况,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中
期利润分配实施后,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17.47元/股调整为16.97元/股。
29、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18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2467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5年12月31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30、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或违反“公司红线”原因,对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31、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
6调整或违反“公司红线”原因,对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共计22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成就说明序2022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号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1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未发生所列情形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2激励对象未发生所列情形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根据公司制定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前一象2025年度个人业绩考
3年度个人考核及所在单位前两个年度考核均为“达标”的,核均合格,且所在经营单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方可位2024和2025年度考评相应解除限售。不属于“较差”符合此项条件,请查阅附
42025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
表一
附表一:
业绩指标2025年
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19.7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锁事宜。
三、第三次解除限售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及可解锁数量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2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915367股,占目前公司 A股股份总额的 0.04%。
第三次解除限售尚未符合解锁条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类型人数期可解锁数量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数(股)
(股)(股)高管王金亮180000320000李国林180000320000赵文心180000320000其他管理人员119740750028193670合计122764750029153670
第三次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董事会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材料,统一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业务,届时会另行公告进展情况。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对公司股票进行买卖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无公司董事参与。经核查,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对本公司股票进行买卖的情况。
五、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的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6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10名参会
的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次
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锁事宜。
七、律师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期可解锁的结论意见
1、本期解锁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期解锁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式
对于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予以回购注销。
九、其他事项说明
激励对象个人所得税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公司对激励对象本次解锁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行代扣代缴方式。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得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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