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1证券简称:金隅冀东公告编号:2026-008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唐山冀东启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
为满足全资公司唐山冀东启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启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融资需求,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启新公司提供融资担保98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启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分别签订了两笔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合计人民币950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12个月,同时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分别签订了两笔保证合同,为上述两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9500万元。
本次担保金额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唐山冀东启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晓松
注册地点: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卑家店乡注册资本:4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3月3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泥生产;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发电业务、
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用石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启新公司100%的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启新公司资产总额为103719.34万元,负债总额为83762.81万元,净资产为19956.53万元,营业收入34534.54万元,利润总额为-7390.95万元,净利润为-5195.72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启新公司资产总额为97162.80万元,负债总额为64960.18万元,净资产为32202.63万元,营业收入35526.88万元,利润总额为1849.87万元,净利润为1353.40万元。(未经审计)启新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保证合同》
保证人(甲方):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债务人:唐山冀东启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担保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为启新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在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
(二)启新公司资产质量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余额为36810.75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3%。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