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2证券简称:金融街公告编号:2026-040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有效期自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担保总额不超过112.7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73.1亿元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39.6亿元担保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一)新增担保额度
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预计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112.7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73.1亿元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39.6亿元担保额度。
1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占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担保额度公司最近一期(亿元)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资产负债率超过70%73.137.5%全资子公司
和资产负债率70%以下39.620.3%控股子公司
合计112.757.8%
(二)担保要求
1.担保对象为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2.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按股权
比例提供担保,同时要求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且被担保对象需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3.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
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三)调剂要求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额度可调剂至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满足上述条件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在总担保额度内接受调剂,上述调剂事项发生时,公司应当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三、担保有效期和授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的12个月;股
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根据担保事项实际工作需要办理具体事宜,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其他股东应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担保对等、公平,且被担保对象需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
2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全资子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公司在向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要求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且被担保对象需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
2.上述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3、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批通过的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处于有效期的担保额度为157.86亿元;公司经股东会、董事会批准,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6.1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13.42%;为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余额为0亿元。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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