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3证券简称:派林生物公告编号:2026-050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均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6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300956.84元,截止2026年6月30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99687218.26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至2026年6月
30日,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为115975113.73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振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综合考量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50397386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后(公司累积回购股份12423491股)的股本总额
937973895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
派发现金140696084.2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6年6月30日股份回购金额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金额合计256671197.98元,占2025
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61.2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在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时,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方案调整。
三、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振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综合考量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截至2026年6月30日股份回购金额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金额合计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
61.22%,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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