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3证券简称:派林生物公告编号:2025-057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获得通过,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闵行区虹桥商务区申滨路 168号丽宝广场 T1B号楼 3层 1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网络投票情况总体出席情况
占该类别有占该类别有占该类别有人人数代表股份数表决权总股人数代表股份数表决权总股代表股份数表决权总股数份数比例份数比例份数比例
219992374621.0358%36114238674214.9818%36334231048836.0176%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现场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1项议案,议案经表决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见下表:
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类别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9)理制度的议案》议案1.01:《关于修订总体33852436798.8940%37376911.0919%484300.0141%<公司章程>的议案》中小投资者852309469.2416%373769130.3650%484300.3934%议案1.02:《关于修订总体33508683597.8897%71788232.0972%448300.0131%<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中小投资者508556241.3151%717882358.3207%448300.3642%议案1.03:《关于修订总体33505033597.8791%72117232.1068%484300.0141%<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中小投资者504906241.0186%721172358.5880%484300.3934%议案1.04:《关于修订总体33507383597.8859%71928232.1013%438300.0128%<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中小投资者507256241.2095%719282358.4345%438300.3561%议案1.05:《关于修订总体33505393597.8801%72237232.1103%328300.0096%<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中小投资者505266241.0478%722372358.6855%328300.2667%议案1.06:《关于修订总体33506683597.8839%71995232.1032%441300.0129%<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中小投资者506556241.1526%719952358.4889%441300.3585%议案1.07:《关于修订总体33512663597.9014%71420232.0864%418300.0122%<重大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中小投资者512536241.6384%714202358.0218%418300.3398%2议案1.08:《关于修订总体33510313597.8945%71655232.0933%418300.012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中小投资者510186241.4475%716552358.2127%418300.3398%议案1.09:《关于修订总体33861138698.9194%36396721.0633%594300.017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中小投资者861011369.9485%363967229.5687%594300.482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刘兴律师、陈雪琴律师现场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全文请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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