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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林生物: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403证券简称:派林生物公告编号:2026-025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如下:

1、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申请将本次回购股份依法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交易竞价方式;

(4)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及金额: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回购总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

(5)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19.50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

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6)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资金总额

区间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1025.64万股至1538.42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8%至1.62%;

(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除已披露的公司控股股东与中国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之间正在进行的股份转让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6个月暂无增减持公司股

1票的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若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股价走势及财务状况,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有关回购事项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股票近期二级市场的表现,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申请将本次回购股份依法予以注销。

2二、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9.50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自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六、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在回购总

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50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总金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15384615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1.62%;按回购总金额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

10256410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

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拟回购资金总额拟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00万元-30000万元10256410股-15384615股1.08%-1.62%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自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人民币30000万元,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9.50元/股

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10256410股,约占已发行 A股总股本的 1.08%,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予以锁定,预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本次回购后股份性质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7135071.02%199699172.10%

4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4068387998.98%93042746997.90%

三、总股本950397386100.00%950397386100.00%

2、按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3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9.50元/股

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15384615股,约占已发行 A股总股本的 1.62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予以锁定,预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本次回购后股份性质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7135071.02%250981222.6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4068387998.98%92529926497.36%

三、总股本950397386100.00%950397386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占届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约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分析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4.6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0.88亿元,货币资金7.70亿元,资产负债率14.63%。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总金额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2.11%-3.17%,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2.47%-3.71%,占货币资金比例25.97%-38.95%。

根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总金额占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货币资金的比例均较低,且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约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

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以及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说明经公司自查,除已披露的公司控股股东与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正在

5进行的股份转让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

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除已披露的公司控股股东与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正在进行的股份转让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6个月暂无增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关于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相关事务;

2、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涉及的银行贷款事宜;

3、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数量、方式等;

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或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5、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

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6、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

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及处置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申请将本次回购股份依法予以注销。

十三、防范侵犯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6公司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的债务履约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若未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十五、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若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六、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7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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