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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华意: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2-05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404证券简称:长虹华意公告编号:2026-007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5个月内通过公开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35.83万元(含本数)。

2.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业绩激励基金和自有资金。

3.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

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及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姓名职务

(股)(%)

肖文艺董事、总经理3456000.05%

史强董事、董事会秘书2917000.04%

姚辉军副总经理2221000.03%

杨凡副总经理4821600.07%

陈思远职工董事、工会主席4026500.06%

总工程师(离任)、加西贝拉压

何成志2554000.04%

缩机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

职工监事(离任)、运营人事部

杜方敏599000.01%部长(现任)2.本次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3.本次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及资金来源:根据公司《十四五业绩激励方案》的规定,承诺在收到十四五业绩激励基金的3个月内通过公开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若遇监管机构规定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敏感期,则时间可顺延)。股票购买金额由分享的税后激励基金与部分年度基本薪酬(指除激励基金外,且缴纳相应个人所得税及五险一金后的年度基本薪酬总额)构成。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姓名职务增持金额(万元)

肖文艺董事、总经理不低于73.43

史强董事、董事会秘书不低于43.75

姚辉军副总经理不低于62.85

杨凡副总经理不低于58.35

陈思远职工董事、工会主席不低于37.23

总工程师(离任)、加西贝拉压缩机

何成志不低于42.34

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

职工监事(离任)、运营人事部部长

杜方敏不低于17.88(现任)

合计不低于335.83注:本次增持主体获授2024年度税前业绩激励基金合计359.10万元(原公司总会计师余万春先生因工作变动已于2025年6月辞职,其本次分配所得激励43万元不要求购买本公司股票),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可使用金额合计249.98万元,加上自筹部分年度基本薪酬合计85.85万元,本次增持主体合计使用不低于335.83万元增持公司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根据公司《十四五业绩激励方案》第十八条规定“若遇监管机构规定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敏感期,则时间可顺延”,鉴于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为法定禁止交易敏感期,本次增持期限据此顺延15日,即实施期限为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5月19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仍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存在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自当次增持完成之日起计,三

年内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同时,还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8.相关承诺: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自当次增持完成之日

起三年内,以及在其他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

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完毕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股票买卖敏感期、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等相关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增持主体签署的《2024年度业绩激励承诺书》。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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