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4证券简称:长虹华意公告编号:2025-056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主要为根据最新规定修订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及进一步规范文字表述,同时结合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实际情况,删除制度中涉及监事、监事会的相关表述,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更改前内容更改后内容为规范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第一条为规范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募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本制度。第九条募集资金必须严格按照发行申请文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
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安排使用,实行专款专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用。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第一条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资金。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计划募集的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
1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二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删除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第三条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
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募集资金的投向。
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
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
募集资金投资境外项目的,公司及保荐机构应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于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并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具体措施和实际效果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
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保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删除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具体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
第六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资产金使用效益。
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第五条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集资金用途。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二章募集资金专户储存第二章募集资金存放
第八条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第七条公司应当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
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与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签订后,公司可以使用募集资金。
2……
第九条募集资金必须严格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
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安排使用,实行专款专用。出现删除
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第九条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或者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人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
人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集占用募集资金的,应当及时要求资金占用方归还,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偿整改方
案及整改进展情况,董事会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作下列事项时,应当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
第十四条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作以下事项时,应当经
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及时披露:
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监事会以及保荐人或者独立财
(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目的自有资金;
(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自筹资金;
(三)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二)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金;
(三)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五)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五)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六)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六)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回购本公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司股份并依法注销。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还应当经股东会审议通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使用超募资金,以及过。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的,还应当相关事项涉及关联交易、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等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的,还应当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的规定履行相关事项涉及关联交易、购买资产、对外投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等的,还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六章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第十一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持续关注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的,公司应当及时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
效益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变化的;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二)募集资金到账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化的;间超过一年的;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三)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
(三)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形的。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形的。公司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公公司应当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的进司应当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的进展情
展情况、出现异常的原因,需要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况、出现异常的原因以及报告期内重新论证的具体划的,应当同时披露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情况,需要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应当同时披露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第十二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公司拟延期实施的,应当及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未按期完成的具体原因,说新增
明募集资金目前的存放和在账情况、是否存在影响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预计完成的时
间及分期投资计划、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等情况。
第十四条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
第十五条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人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的,可以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司原则上应当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换自筹资金。置换事项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施置换。
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由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
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务后方可实施。
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且预先投入金额确定的,应当在置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拟以募集资金换实施前对外公告。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且预先投入金额确定的,应当在置换实施前对外公告。
第十六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必须符合金管理,现金管理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或者公开以下条件: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通过产品专用结算
(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4提供保本承诺;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实施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
(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行。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公司原则上应当仅对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产现金管理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品进行投资,并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保(一)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按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还应(二)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当提交股东会审议。(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且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十六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开展现金
第十七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管理的,应依据《公司章程》中关于“委托理财”理的,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及时公告下列内容:的权限规定,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审议批准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募序,并及时公告决议及下列内容:
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额及投资计划等;(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资金到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账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额、投资计划
(三)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额度及期限,是否存等;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三)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是否存在变相改变
(四)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产品发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行主体提供的安全性分析,公司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等;(四)现金管理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
(五)监事会以及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产品发行主体提供的安全性分析,公司为确保资金见。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等;
首次披露后,当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五)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公司应当在出现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财务应当及时对外披露风险提示性公告,并说明公司为确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风险情形保资金安全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时,及时对外披露风险提示性公告,并说明公司为确保资金安全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八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第十七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的,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且应当金的,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仅限于与主营符合下列条件: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且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二)已归还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如适用);金;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三)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
5(四)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月;
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四)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第十八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下列内
第十九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容:
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下列内容:……
……(五)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五)监事会以及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见;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当将该部分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及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当将该部分资时公告。公司预计无法按期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及时公集资金专户的,应当在到期日前按照前款要求履行告。审议程序并及时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资金去向、无法归还的原因、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期限等。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
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超募资金应当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回购本公司股份并依法注销。公司应当至迟于同一批次的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的具体使用计划,并按计
第二十一条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划投入使用。
目,应当按照在建项目和新项目的进度情况使用,通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应过子公司实施项目的,应当在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当充分披露相关项目的建设方案、投资必要性及合户管理。如果仅将超募资金用于向子公司增资,参照理性、投资周期及回报率等信息,项目涉及关联交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易、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等的,还应当按照《深圳定处理。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等规定履行审议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保荐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出具专项意见。项目涉及关确有必要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联交易、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等的,还应当按照深圳管理或者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说明必要性和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等规定履行审议合理性。公司将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或者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额度、期限等事项应依据《公司章程》中关于“委托理财”“对外投资”
的权限规定,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审议批准程序,保荐机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6公司应当在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及下一年度使用计划。
第二十条公司超募资金可以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按照以下先后
第二十条应当根据企业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提交
顺序有计划的进行使用:
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照下列先后顺序
(一)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
有计划地使用超募资金:
(二)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一)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
(三)归还银行贷款;
(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进行现金管理。
(五)进行现金管理;
(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第二十二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者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监事会以及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发表明确同意意
见并披露,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公司应当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删除
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
(二)公司应当按照实际需求偿还银行贷款或者补充
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第四章募集资金用途改变第四章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第二十三条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
(一)取消或者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新
第二十五条公司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募集资金用项目或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途变更:(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主体
(一)取消或者终止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在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变更的除外);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在(三)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变更的除外);(四)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形。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公司存在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保荐人应当他情形。结合前期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文件,具体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及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临时补充流
7动资金以及使用超募资金,超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
审议程序确定的额度、期限或者用途,情形严重的,视为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二十八条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控股股
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控股
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资产(包括权益)的,应当确保在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资产(包括权益)的,应当确收购完成后能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
保在收购完成后能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公司应当披露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交易的联交易。
原因、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以及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
第三十一条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
第二十九条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后,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该项目募集资净额10%的,公司使用节余资金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金净额10%的,公司使用节余资金应当按照《规范过,并由监事会以及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运作》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
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达到或者超过该项
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达到或者超过该项目
目募集资金净额10%的,公司使用节余资金还应当募集资金净额10%的,公司使用节余资金还应当经股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东会审议通过。
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者
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者低于项
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述程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述程序,其使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第三十二条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第三十条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
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金项目的投入情况。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告检查结果。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
规情形、重大风险或者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按前款规定规情形、重大风险或者内部审计机构没有按前款规
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会应当在收到报告后二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报告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所报告并公告。报告并公告。
第三十三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第三十一条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存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集资金应当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与定期报告同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证报告。相关专项报告应当包括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异的,公司应当解释具体原因。况和《规范运作》规定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
8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公司应当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与定期
近一次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预计使用金额差异报告同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
超过30%的,公司应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定期报告中存在差异的,公司应当解释具体原因。募集资金投披露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年度投资计划、目前实际投资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
进度、调整后预计分年度投资计划以及投资计划变化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的,的原因等。当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司应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在募集资金存公司应当披露本报告期的收益情况以及期末的投资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定期报告中披露
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情况。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年度投资计划、目前实际投资进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报告是度、调整后预计分年度投资计划以及投资计划变化否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的原因等。公司应当配合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持续督导工作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及
编制以及是否如实反映了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使时提供或者向银行申请提供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
用情况进行合理鉴证,提出鉴证结论。使用相关的必要资料。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董事会的专项报告是否提出结论”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就鉴证报告中会计师已经按照《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编制以及是否如实事务所提出该结论的理由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反映了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使用情况进
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行合理鉴证,提出鉴证结论。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者“无法提出结论”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就鉴证报告中会计师提出该结论的理由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第三十二条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公司募
第三十四条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应当至少每半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存在异常的,应当
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及时开展现场核查,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检查。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告。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应当至少每半年对公问应当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
项核查报告并披露。核查。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被会计师事务所顾问应当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出具了“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者“无法提出结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论”鉴证结论的,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还应当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被会计师其核查报告中认真分析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上述鉴证事务所出具了“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者“无结论的原因,并提出明确的核查意见。法提出结论”鉴证结论的,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公司、商业银行未问还应当在其核查报告中认真分析会计师事务所
按约定履行三方协议的,或者在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提出该鉴证结论的原因,并提出明确的核查意见。
时发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形或者重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公司、商业银行
大风险等,公司应当及时整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未按约定履行三方协议的,或者在对公司进行现场告。核查时发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形或者重大风险等,应当督促公司及时整改并向深圳
9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三十三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本制度规定,造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公司将依据《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新增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的,公司将移交有权管理部门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新增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删除对违法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有权予以制止。
第三十六条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删除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并承担必要的费用。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行。施行,修改亦同。
除上述修订外,原《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涉及条款序号变动的进行顺序调整。
本次修改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同时废止。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1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