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4证券简称:长虹华意公告编号:2026-040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激励对象增持承诺
实施完成暨增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实施方案及激励对象拟以激励基金及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公司将2024年度提取的激励基金中的2928.85万元向符合《十四五激励方案》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207名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其他核心管理、技术、营销骨干人员等)进行分配。按照《十四五激励方案》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将以分享的税后激励基金以及自筹部分年度基本薪酬(指除激励基金外,且缴纳相应个人所得税及五险一金后的年度基本薪酬总额)通过公开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
2.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5个月内通过公开
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35.83万元(含本数)。
3.截至2026年5月19日,2024年度业绩激励增持本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届满,激励对象合计已增持金额3366.43万元。
公司2024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使用及激励对象以激励基金与自有资金增持
公司股票计划及承诺已实施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参与公司2024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的激励对象,
其中含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肖文艺先生、姚辉军先生、杨凡先生、陈
思远先生、史强先生、何成志先生、杜方敏女士。
2.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前12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3.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及资金来源:根据《十四五业绩激励方案》的规定,承诺在收到十四五业绩激励基金的3个月内通过公开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若遇监管机构规定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敏感期,则时间可顺延)。股票购买金额由分享的税后激励基金与部分年度基本薪酬(指除激励基金外,且缴纳相应个人所得税及五险一金后的年度基本薪酬总额)构成。
2.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
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6年2月5日之日起3个月内(根据公司《十四五业绩激励方案》第十八条规定“若遇监管机构规定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敏感期,则时间可顺延”,鉴于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为法定禁止交易敏感期,本次增持期限据此顺延
15日,即实施期限为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5月19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4.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股份存在锁定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激励对象自当
次增持完成之日起计,三年内不能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次增持股票,同时,还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激励对象自本次购买公司股票之日起一年内,不能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次增持股票,满一年可减持其本次增持的50%,满两年可减持本次增持剩余的50%(即该期激励购买的剩余全部股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7.增持主体承诺: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自当次增持完成
之日起在上述锁定期限内,及其他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26年5月19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明细如下:
1.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增持前已增持公司增持后已增持金额姓名职务股票数量
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万元)持股数量占总股本
(股)
(股)例(%)(股)比例(%)
肖文艺董事、总经理3456000.05%10500074.054506000.06%
姚辉军副总经理2221000.03%8780062.883099000.04%
杨凡首席合规官4821600.07%6360058.435457600.08%
陈思远职工董事、工会主席4026500.06%5530038.164579500.07%
史强董事、董事会秘书(离任)2917000.04%5100043.873427000.05%
总工程师(离任)、加西
何成志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副2554000.04%5950042.483149000.05%
总工程师(现任)
职工监事(离任)、运营
杜方敏599000.01%2530017.95639000.01%
人事部部长(现任)
合计20595100.30%447500337.8224857100.36%
注:原职工监事杜方敏女士于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1300股,本次减持股份对应为前期激励锁定期已届满,未违反原增持承诺中的锁定期约定。2.除上述人员外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持股数量419.80万股、增持金额
3028.61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上述增持主体后续股份交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十四五激励方案》《十四五业绩激励基金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