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7证券简称:胜利股份公告编号:2026-007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胜利股份”)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十一届十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公告。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774876.81元,母公司净利润
284708285.69元,根据《公司章程》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28470828.57元,本年度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921026728.6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831917756.99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831917756.99元。
(2)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回报股东,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指导文件等相关规定,拟进行利润分配,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为对公司2025年度利润进行第二次分配,与公司已于2026年2月10日实施完毕的中期利润分配共同构成2025年全年股东回报安排。本次分配预案具体如下:以公司总股本8800846561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
本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9603809.5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2025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或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连同公司2025年度已实施的中期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累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2025年度已实施现金分红情况
2025年公司实施完成现金分红两次,为2024年度及2025年中期权益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度分红方案经公司十一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十一届二次监事会
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6963555.55元(含税),上述方案已于2025年7月7日实施完毕,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专项公告。
*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经公司十一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临时)、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公司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880084656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3201269.84元(含税),上述方案已于2026年2月10日实施完毕,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专项公告。
2.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2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52805079.3636963555.5548404656.08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155774876.81117241568.50153392954.89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921026728.69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831917756.99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138173290.99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0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142136466.73
平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138173290.99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
他风险警示情形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本次分配方案着眼于公司现实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与经营活动无关
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5占总资产的2024占总资产的项目年度年度比例(%)比例(%)交易性金融资产0000衍生金融资产0000债权投资0000其他债权投资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62557112.844.21275726325.644.1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0000
其他流动资产100215055.551.6100
合计362772168.395.82275726325.644.15
注:其他流动资产为除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外的其他流动资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十一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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