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十一届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临时)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胜利股份”)十一届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临时)通知于2026年9月20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6年9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经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鉴于本次交易审计基准日更新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前期编制的《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更新。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审议,同时提请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鉴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中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有效期届满,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6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加期审计,出具了《天达胜通新能源(珠海)有限公司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3-00526号)、《中油燃气(珠海横琴)有限公司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3-00527号)、《南通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3-00524号)、《青海中油甘河工业园区燃气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3-00525号);同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结合本次交易情况,出具了《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大信阅字[2026]第3-00007号)。
公司拟将前述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用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并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审议,同时提请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签名附后。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