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法律法规、《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等要求,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资金来源:全部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00万元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范围:股票投资、债券投资、新股配售或申购等。
二、证券投资具体情况
2025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矿业投资”)使用自有资金5000.00万元在二级市场进行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证券投资余额为4943.59万元(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2025年报告期内共产生相应的投资损益总额为-94.56万元。
三、证券投资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内部制度相关规定,藏格矿业投资使用5000万元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进行证券投资的事项已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公司子公司藏格矿业投资在审批范围内具体实施证券投资交易。
1四、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对证券投资的决策权限与审批程序、业务管理与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证券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藏格矿业投资仅使用自有账户进行证券投资,未涉及任何使用他人账户或提供资金供他人投资的情况。
五、董事会的说明与意见
董事会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在保障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适度参与证券投资,旨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配置结构,属于合理的资产管理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影响。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开展证券投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特此说明。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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