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8证券简称:藏格矿业公告编号:2026-033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85.38元/股(含);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83.88元/股(含);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4月17日(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以2亿元(含)—4亿元(含)自有资金,以回购价格不超过85.38元/股(含)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2)。
二、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内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1570225745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310991股后的1568914754股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5337213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股份25538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此部分股份不享有参与此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本次参与分红股本总数和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参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本总数由1568914
754股调整为1566360954股,分红总额由2353372131.00元(含税)相应调
整为2349541431.00元(含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
26年4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4月1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三、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85.3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83.88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6年
4月1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调整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此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10=2349541431.00元/1570225745股×10=14.963080元/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4963080元/股。
公司此次权益分派仅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的流通股份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2综上,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85.38-1.4963080)/(1+0)=83.8836920
元/股≈83.88元/股。
按照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亿元、回购价格上限83.8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76871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0%;按照回购金额下限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83.8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384359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结束后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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