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行为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或“我们”)以公平和道德的方式开展业务,并积极承担对社会和环境的企业责任,致力于成为一家受人尊敬、负责任的矿业企业。
藏格制定本准则旨在阐明藏格与各利益相关方的业务往来中所采取的行为
规范和工作的基本原则,同时包括选择商业合作伙伴的核心价值取向。
第二条编制依据
藏格行为准则的制定参考了《联合国全球契约十项原则》《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标准和行业优秀实践。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藏格及藏格境内外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全资、控股企业,同时该准则也作为藏格项目投资以及供应商筛选的重要标准。藏格将推动相关合作伙伴遵守本准则,任何违反本准则的行为都有可能损害其与藏格的业务关系,甚至导致终止双方的合作关系。
第二章管治
第四条依法合规我们以遵守法律法规为行为的基础。本准则的制定是基于合法合规这一根本理念,任何人都必须遵守运营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避免出现违法和不当行为。
第五条利益相关方需求
我们尊重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诉求。我们会主动与利益相关方沟通,更好地了解他们的关注点,并将了解到的情况融入公司的业务开展中。
1我们将建立公平、便捷、有效、及时的申诉机制,建立利益相关方投诉和申
诉的渠道,并努力解决利益相关方提出的问题。
第六条自由和公平竞争
我们倡导自由竞争和公平竞争。我们在竞争过程中倡导自由和公平,并遵守运营所在地和国际上相关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法规。我们力求通过卓越的业绩,公平、诚实地超越竞争对手,而非不道德或非法的商业行为。
我们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安全、负责任的产品和服务,保证交易数据真实、可靠,拒绝商业欺诈。
我们禁止利用非法或不道德手段获取有关竞争对手、合作伙伴的信息,也禁止散播有关竞争对手的虚假信息。在与竞争对手或潜在竞争对手来往时,我们禁止员工泄露任何保密信息。
第七条商业道德与反舞弊
我们对贿赂、勒索和腐败零容忍。我们禁止为获得业绩或不当利益向个人或组织提供现金、现金等价物及其他直接或间接利益输送,也禁止接受或索取任何不当利益,我们会对非法或不当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员工不得在违法违规或可能产生不当影响的情况下从事涉及回扣、投资收益、
洗钱、秘密佣金、赠送或接受礼物、招待或赞助旅行等活动。
第八条反洗钱
我们严格遵守国家及国际反洗钱法规,坚决防范和打击任何形式的洗钱行为。
我们要求全体员工严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参与或协助任何涉嫌洗钱、资助恐怖活动或其他非法资金流动的活动,及时报告任何可疑交易或行为。对违反反洗钱规定的行为,我们将依法严肃处理,包括纪律处分直至法律追责。
第九条利益冲突我们会规避利益冲突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员工应按规定的程序报告所有实际和潜在的利益冲突,并主动申请回避,通过特定关系人管理机制使这些冲突得到有效地管理。
第十条内幕交易我们禁止内幕交易行为。我们禁止利用有重大影响的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或股票交易,或向他人提供重要的内幕信息以进行交易的行为。
我们会对任何拥有藏格或与之相关其他公司内幕信息的人进行内幕信息及
2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在内幕信息公开之前,不得将其用于个人经济收益或其他个人利益。
第十一条财产权益
我们尊重各方的财产权益。我们将竭尽全力保护我们的财产不受他人侵犯,同时我们也尊重他人的财产,不去侵犯他人产权。
我们所指的财产包括实物资产以及非实物资产,其中非实物资产主要包括商业秘密、专利、商标、版权或科技工程数据、数据库、客户信息、薪资信息和任何未公布的财务数据和报告等。
第十二条吹哨人保护我们支持并保护敢于发声的人。任何人都不会因对我们的行为提出质疑或表达关切而受到任何形式的报复,我们会尽全力保护敢于发声的人,建立举报、匿名投诉渠道,设置保护机制,避免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
第三章社会
第十三条职业健康安全我们将职业健康与安全视作最基本的工作和责任。
我们秉承“生命第一”的安全理念,我们将“零工亡”作为工作目标,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保证安全工作,严格遵守相关规范并关心他人和社区的健康与安全。
我们有责任确保员工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工作,我们坚决抵制毒品,所有人员不得在受酒精影响的情况下工作,且必须在经过充分休息之后,身心健康的情况下开展工作。
如果我们发现员工的行为可能危及其自身或他人的健康与安全,我们有责任制止不安全行为以减少伤害、促进安全行为习惯养成。
第十四条工作环境我们将努力为员工打造健康和幸福的工作环境。我们关注员工的生理健康及心理健康问题,致力于消除职业健康风险,并促进员工工作与生活之间的平衡。
第十五条尊重人权
我们尊重所有利益相关方的基本人权。我们坚决抵制任何侵犯人权的行为,并坚决拒绝与侵犯人权者同流合污。
3我们禁止使用童工以及任何形式的强迫或强制劳动,尊重和保障员工的各项基本权利。
我们对欺凌、恐吓、骚扰等行为持零容忍态度。
我们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公平的薪酬、合理的工作时间和安全的工作条件,并制定适当的政策和控制措施,保护劳动者权益。
第十六条劳工权益
我们公平地做出招聘和晋升决定。我们努力营造一个健康良好的工作环境,要求所有员工在公司业务中应以专业、礼貌和尊重的方式相互对待。
我们不会因种族、宗教、年龄、国籍、性别、婚姻状况、怀孕等原因而在雇
佣和晋升方面存在歧视,不得要求员工或应聘者接受带有歧视性质的医学检查。
第十七条尊重原住民人权
我们尊重原住民人权。尊重原住民社区的文化、传统和信仰,我们的目标是与我们运营所在的社区建立开放、诚实、互惠互利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我们本着真诚的态度,与公司运营相关的原住民社区就其感兴趣的问题进行定期协商,建立必要的沟通磋商机制,重视他们关注的问题并妥善解决合理的诉求。
我们尊重原住民的传统权利、文化及与土地的联系,我们尊重原住民的参与权和知情权,确保以符合当地文化的形式与社区开展互动,我们严禁不尊重甚至损害原住民的文化和遗产的商业行为。
第十八条高风险地区人权保护
我们反对冲突势力侵害原住民人权的行为,努力缓解当地人权风险。
我们将确保在受冲突影响或高风险地区开展业务时,公司的活动不会导致、支持或有益于非法武装冲突,也不会助长严重侵犯人权或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
我们遵循联合国武力使用原则。我们聘用的安保力量仅作为运营合法区域内的预防性和防御性安保工作,不参与安保区域外有关军事或安保活动,对于严重侵犯人权行为的安保个人或机构不予录用或合作。
第十九条社区参与我们会真诚地与社区保持良好沟通。
我们本着真诚合作和共同发展的态度,建立有效的社区沟通机制,保证与所在社区就其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倾听各方诉求,并将社区的要求融入我们实际
4业务运营中。
第二十条社区发展我们会为运营所在社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我们致力于与所在社区保持良好的关系,在我们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优先为社区居民提供就业机会、为当地企业提供合作机会,我们努力降低对社区的负面影响,实现共同和谐发展。
第二十一条依法纳税我们会履行向所在国缴纳法定税费的义务。我们遵循业务运营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各项税费,包括税款、特许费用等。
第二十二条负责任政治参与我们遵循负责任政治参与原则。我们的员工在其个人时间从事政治活动必须遵守所在国家(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从事政治活动不能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十三条负责任采购我们要求供应商以符合商业道德的方式负责任地开展业务。我们将要求承包商和供应商负责任地开展业务,确保其相关的道德、安全、健康、环保和人权等政策、准则与藏格的要求保持一致。
第二十四条隐私保护
我们高度重视员工、客户、合作伙伴及其他相关方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流程和技术双重管理措施保障个人数据安全,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披露、篡改或滥用。员工应恪守保密义务,合理使用和保护所接触的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安全与合法合规。
第二十五条数据安全
我们致力于建立健全的数据安全管理体系,保护公司及合作伙伴的重要信息资产。通过实施信息安全管理流程和技术手段,防范数据泄露、篡改、丢失及其他安全风险。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信息安全政策,严禁未经授权访问、传播或使用敏感数据,共同维护企业信息安全环境。
第四章环境
第二十六条环境与生态保护
5我们将尽力减少运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我们将负责任地开发和利用盐湖及
相关矿产资源,通过创新管理模式、改进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环保型材料的替代、节约、回收和再利用等措施,尽可能提高矿产、能源、水等资源的综合利用。
我们致力于在所有业务活动中不断提升我们的环保表现,将环保工作贯穿矿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降低废弃物排放、促进保护生物多样性、合理规划土地利用和实施生态恢复等措施,尽可能减少对土地的扰动以及生态环境的影响。
第二十七条气候变化
我们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我们支持达成全球气候协定目标,通过能耗、碳排双控,努力提高盐湖、矿山及附近社区抵御气候变化影响的能力。
我们采用对环境影响小的生产工艺和原料、能源,积极持续寻求渐进的节能减排途径、方法、技术等,致力于协同产业链上下游实现共同减排。
第二十八条水资源保护
我们高度重视水资源的节约与保护,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推进用水管理和水循环利用。公司持续优化生产工艺,降低水资源消耗,加强废水治理,确保排放水质达标。针对盐湖资源开发和矿业生产特点,实施科学的水资源调控,防止水体污染与生态破坏,保障区域水生态系统的健康稳定。
第二十九条土地保护
我们坚持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科学规划土地开发、地质环境恢复和复垦工作。
推行最小化土地扰动原则,减少生产建设对自然生态的影响。严格执行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措施,促进受影响区域的生态功能恢复。通过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和监控,确保项目用地合法合规,促进矿区及周边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适用原则本准则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不一致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执行。
第三十一条语言
本准则以中英文版本发布,中英文内容具有同等效力。如中英文表述不一致或产生歧义,以中文内容为准。
6第三十二条解释
本准则由集团总部安全环保与 ESG 办公室负责拟定、修改、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三十三条审批机构
本准则由集团总部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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