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81号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你公司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
出具的《关于对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12号),经查,你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制度中资金使用等方面内容不完善、在募集资金使用监督等方面执行不规范,在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后,你公司未采取措施规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使用过程。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3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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