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9证券简称:云鼎科技公告编号:2026-001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15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15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57-1号济南高新万达J3写字楼
1920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健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238866398股,占
1公司总股份的35.23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01人,代表股份6295548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9.2856%。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股份为773003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401%。
2.会议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992034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25%;
反对25155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35%;弃权
102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11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1262%;反对2515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426%;弃权10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12%。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993136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90%;
反对24159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05%;弃权
92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221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5518%;反对24159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541%;弃权9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40%。
2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迎春、高丽娟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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