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9证券简称:云鼎科技公告编号:2026-037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13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3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3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57-1号济南高新万达J3写字楼二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波先生。
7、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2484494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6627%。经公司核查,其中有1名股东在现场投票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了网络投票,构成重复投票。根据相关规定,该名股东的现场投票不计入现场有效表决票,其表决结果以网络投票为准。剔除上述重复投票股东后,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为3人,代表股份248399421
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655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7人,代表股份6353144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9.375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股份为178390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324%。
9、会议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回避提案提案表决表决股数股数股数比
编码名称分类股数(股)比例比例比例结果
(股)(股)(股)例总表
关于决情31174959899.9419%1338000.0429%474680.0152%00%回购况注销其部分中,
1.00通过
限制中小
性股股东1765775398.9839%1338000.7500%474680.2661%00%票的的表议案决情况关于总表
变更决情31174899899.9417%1477000.0474%341680.0110%00%注册况资本其及修中,
2.00通过
改中小《公股东1765715398.9805%1477000.8280%341680.1915%00%司章的表程》决情相应况
2条款
的议案关于总表
增加决情31176859899.9480%1396000.0448%226680.0073%00%经营况范围及修其改中,3.00《公通过中小司章
股东1767675399.0904%1396000.7826%226680.1271%00%程》的表相应决情条款况的议案关于总表
续聘决情31167979899.9195%2216000.0710%294680.0094%00%
2026况
年度财务其审计中,
4.00机构通过
中小和内
股东1758795398.5926%2216001.2422%294680.1652%00%部控的表制审决情计机况构的议案
提案1.00-3.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迎春、毛碧敏
3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于1名股东出现的现场与网络投票重复表决情形,公司已按照“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的规则进行了正确处理,未影响表决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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