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9证券简称:云鼎科技公告编号:2026-025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57-1号济南高新万达J3写字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波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30404446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8608%。
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4人,代表股份667061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984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股份为1662323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527%。
2.会议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070565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25%;
反对35187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25%;弃权
139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9646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9913%;反对3518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677%;弃权13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1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070644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51%;
反对35123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04%;弃权
138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9725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0388%;反对3512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292%;弃权13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32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069812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83%;
反对35956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2%;弃权
138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8893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383%;反对35956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303%;弃权13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14%。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069572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06%;
反对36354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00%;弃权
12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8653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3940%;反对36354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697%;弃权12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63%。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讨论审议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069141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67%;
反对37024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16%;弃权
9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7%。
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8222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347%;反对37024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728%;弃权9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25%。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制定《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069997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43%;
反对35879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47%;弃权
12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907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496%;反对35879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840%;弃权12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64%。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公司购买2026年度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070437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84%;
反对35675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82%;弃权
10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951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9143%;反对3567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612%;弃权10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4%。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4同意3070145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90%;
反对35197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28%;弃权
18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9226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387%;反对3519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737%;弃权18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76%。
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070837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13%;
反对35422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00%;弃权
8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9918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550%;反对35422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091%;弃权8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6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069612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19%;
反对35764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0%;弃权
1774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8693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4180%;反对35764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145%;弃权1774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75%。
5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迎春、毛碧敏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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