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1证券简称:英特集团公告编号:2026-030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十届二十二次
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1、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1237768.04元,未分配利润2265011956.59元;母公司净利润
158693388.92元,未分配利润为233292709.78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
润孰低原则,本次可供分配利润为233292709.78元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利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目前总股本56484914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4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99956597.68元(含税)。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2025年,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特别分红;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
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的情况。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配总额为199956597.6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9.89%。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本年度提取利润15869338.89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现金分红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99956597.68199999848.64158993426.94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01237768.04525522107.14488732096.8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265011956.5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33292709.78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558949873.2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505163990.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558949873.26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558949873.26元,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110.65%,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立足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金额分别为1406398.63元和655614.70元,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1%和0.00%,均远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