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4-002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项目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100000万元-140000万元亏损:164584.10万元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120000万元-160000万元亏损:308739.80万元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18元/股-0.25元/股亏损:0.29元/股
营业收入460000万元-550000万元589259.88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430000万元-520000万元553927.06万元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因2023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截至目前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本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整体业绩亏损幅度持续收窄,反映出公司大力推行降本增效,调控各项费用预算,实行精细化管理取得一定成效。此外,公司全年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是公司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和新能源汽车业务板块订单萎缩,新能源汽车海外市场业务尚处于蓄力阶段未形成市场规模所致。报告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仍亏损。
本次业绩预告的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