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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02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415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债券代码:112723债券简称:18渤金01

债券代码:112765债券简称:18渤金02

债券代码:112771债券简称:18渤金03

债券代码:112783债券简称:18渤金04

债券代码:112810债券简称:18渤租05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债券受托管理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签署时间:2026年9月

1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以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渤海租赁”)出具的相关

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编制。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6年1月13日、2月1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中文名称由“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24日、11月9日召开2018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中文名称由“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城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下一步,长城证券将按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

《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2一、本期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8渤金01”基本情况根据发行人2021年7月2日披露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渤金01”2021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决议的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18渤金01”本金展期的议案》等议案。“18渤金01”自2021年6月2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2年,展期后兑付日变更为2023年6月2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按年付息。根据“18渤金01”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18渤金01”自2023年6月2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再次展期3年,再次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按年付息。

根据发行人2026年6月12日披露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渤金01”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18渤金01”本金展期的议案》等议案。发行人于2026年6月2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兑付不低于发行面值5%的本金,并全额支付上一个计息期的利息,上一个计息期为2025年6月20日(含该日)至2026年6月20日(不含该日);“18渤金01”剩余债

券本金自2026年6月20日到期之日起展期3年,“18渤金01”剩余债券本金兑付日变更为2029年6月2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2.85%,按年付息。发行人分别于2027年、2028年对应的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兑付不低于发行面值5%的本金,该等已兑付本金自其兑付之日起停止计息(为免疑义,该部分本金兑付之日不计入计息期间)。

1、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简称为“18渤金01”,债券代码为“112723”。

2、发行主体:“18渤金01”的发行主体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40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第一期

债券“18渤金01”发行规模为10.60亿元。

4、债券期限:“18渤金01”的期限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渤金

01”2021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决议的公告》,“18渤金01”自2021年6月2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2年。根据“18渤金01”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18渤金01”自2023年6月2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再次展期3年。根据“18渤金

01”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18渤金01”自2026年6月2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再次展期3年。

5、债券利率:“18渤金01”票面利率为7.00%,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再次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第三次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2.85%。

6、起息日:“18渤金01”的起息日为2018年6月20日。

7、付息日:发行人于2026年6月2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全额支付2025年6月20日(含该日)至

2026年6月20日(不含该日)利息。“18渤金01”第三次展期后的付息日为2027年至2029年每年的6月2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8、本金兑付日:根据“18渤金01”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18渤金01”再次展期后的兑付日为2029年6月2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发行人于2026年6月2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兑付不低于发行面值5%的本金;发行人分别于2027年、2028年对应的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兑付不低于发行面值5%的本金,该等已兑付本金自其兑付之日起停止计息(为免疑义,该部分本金兑付之日不计入计息期间)。

9、担保情况:“18渤金01”为无担保债券。

410、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12、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18渤金02”基本情况根据发行人2021年9月8日披露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渤金02”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决议的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18渤金02”本金展期的议案》等议案。“18渤金02”自2021年9月1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2年,展期后兑付日变更为2023年9月1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按年付息。根据“18渤金02”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18渤金02”自2023年9月1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再次展期3年,再次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按年付息。

根据发行人2026年8月10日披露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渤金02”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18渤金02”本金展期的议案》等议案。“18渤金02”剩余债券本金自2026年9月

10日到期之日起展期3年,“18渤金02”剩余债券本金兑付日变更为2029年9月1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2.85%,按年付息。发行人分别于2026年9月10日前、2027年、2028年对应的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兑付不低于发行面值5%的本金,该等已兑付本金自其兑付之日起停止计息(为免疑义,该部分本金兑付之日不计入计息期间)。

1、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简称为“18渤金02”,债券代码为“112765”。

2、发行主体:“18渤金02”的发行主体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发行规模:“18渤金02”发行规模为11.17亿元。

54、债券期限:“18渤金02”的期限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渤金

02”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决议的公告》,“18渤金02”自2021年9月1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2年。根据“18渤金02”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18渤金02”自2023年9月1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再次展期3年。根据“18渤金

02”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18渤金02”自2026年9月1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再次展期3年。

5、债券利率:“18渤金02”票面利率为7.00%,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再次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第三次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2.85%。

6、起息日:“18渤金02”的起息日为2018年9月10日。

7、付息日:“18渤金02”三次展期后的付息日为2026年至2029年每年的9月1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8、本金兑付日:根据“18渤金2”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18渤金02”三次展期后的兑付日为2029年9月1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发行人分别于2026年9月10日前、2027年、2028年对应的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兑付不低于发行面值5%的本金,该等已兑付本金自其兑付之日起停止计息(为免疑义,该部分本金兑付之日不计入计息期间)。

9、担保情况:“18渤金02”为无担保债券。

10、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12、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6“18渤金03”基本情况根据发行人2021年10月8日披露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渤金03”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18渤金03”本金展期的议案》等议案。“18渤金03”自2021年10月1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2年,展期后兑付日变更为2023年10月1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按年付息。根据“18渤金03”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18渤金03”自2023年10月1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再次展期3年,再次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按年付息。

根据发行人2025年12月23日披露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渤金03”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18渤金03”本金展期的议案》等议案。“18渤金03”自2026年10月10日到期之日起剩余债券本金展期至2029年10月1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兑付,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2.85%,按年付息。发行人分别于2026年10月10日前、2027年及2028年对应的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兑付不低于初始面值5%的本金,该等已兑付本金自兑付之日起停止计息(该部分本金兑付之日不计入利息期间)。

1、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简称为“18渤金03”,债券代码为“112771”。

2、发行主体:“18渤金03”的发行主体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发行规模:“18渤金03”发行规模为5.04亿元。

4、债券期限:“18渤金03”的期限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渤金

03”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18渤金03”自2021年10月

1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2年。根据“18渤金03”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18渤金03”自2023年10月1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再次展期3年。根据《渤

7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渤金03”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18渤金03”剩余债券本金自2026年10月10日到期之日起展期3年。

5、债券利率:“18渤金03”票面利率为7.00%,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再次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第三次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2.85%。

6、起息日:“18渤金03”的起息日为2018年10月10日。

7、付息日:“18渤金03”三次展期后的付息日为2026年至2029年每年的

10月1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8、本金兑付日:根据“18渤金03”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18渤金03”三次展期后的兑付日为2029年10月1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发行人分别于2026年10月10日前、2027年及2028年对应的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兑付不低于初始面值5%的本金,该等已兑付本金自兑付之日起停止计息(该部分本金兑付之日不计入利息期间)。

9、担保情况:“18渤金03”为无担保债券。

10、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2、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18渤金04”基本情况根据发行人2021年10月25日披露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渤金04”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18渤金04”本金展期的议案》等议案。“18渤金04”自2021年10月26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2年,展期后兑付日变更为2023年10月2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

8按年付息。根据“18渤金04”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18渤金04”

自2023年10月26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再次展期3年,再次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按年付息。

1、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简称为“18渤金04”,债券代码为“112783”。

2、发行主体:“18渤金04”的发行主体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发行规模:“18渤金04”发行规模为10亿元。

4、债券期限:“18渤金04”的期限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渤金

04”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18渤金04”自2021年10月

26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2年。根据“18渤金04”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18渤金04”自2023年10月26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再次展期3年。

5、债券利率:“18渤金04”票面利率为7.00%,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再次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

6、起息日:“18渤金04”的起息日为2018年10月26日。

7、付息日:“18渤金04”再次展期后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6年每年的

10月2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8、本金兑付日:根据“18渤金04”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18渤金04”再次展期后的兑付日为2026年10月2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9、担保情况:“18渤金04”为无担保债券。

10、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2、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9“18渤租05”基本情况根据发行人2021年11月2日披露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渤租05”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18渤租05”本金展期的议案》等议案。“18渤租05”自2021年12月5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2年,展期后兑付日变更为2023年12月5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按年付息。根据“18渤租05”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18渤租05”自2023年12月5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再次展期3年,再次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按年付息。

根据发行人2025年12月23日披露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渤租05”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18渤租05”本金展期的议案》等议案。“18渤租05”自2026年12月5日到期之日起剩余债券本金展期至2029年12月5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兑付,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2.85%,按年付息。

发行人分别于2026年12月5日前、2027年及2028年对应的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兑付不低于初始面值5%的本金,该等已兑付本金自兑付之日起停止计息(该部分本金兑付之日不计入利息期间)。

1、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简称为“18渤租05”,债券代码为“112810”。

2、发行主体:“18渤租05”的发行主体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发行规模:“18渤租05”发行规模为3.19亿元。

4、债券期限:“18渤租05”的期限为3年期。根据《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渤租05”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18渤租05”自

2021年12月5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2年。根据“18渤租05”2023年第一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决议,“18渤租05”自2023年12月5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再次展期3年。根据《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渤租05”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10会议决议的公告》,“18渤租05”剩余债券本金自2026年12月5日到期之日起展期3年。

5、债券利率:“18渤租05”票面利率为7.00%,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再次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第三次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2.85%。

6、起息日:“18渤租05”的起息日为2018年12月5日。

7、付息日:“18渤租05”三次展期后的付息日为2026年至2029年每年的

12月5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8、本金兑付日:根据“18渤租05”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18渤租05”三次展期后的兑付日为2029年12月5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发行人分别于2026年12月5日前、2027年及2028年对应的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兑付不低于初始面值5%的本金,该等已兑付本金自兑付之日起停止计息(该部分本金兑付之日不计入利息期间)。

9、担保情况:“18渤租05”为无担保债券。

10、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2、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期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本期重大事项:发行人披露《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6年8月29日,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1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于2026年

4月27日、5月20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及2026年5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6-023、2026-026、2026-038号公告。

根据上述审议授权事项,2026年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及其全资 SPV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46亿元人民币及

13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天津渤海于2016年就其因津滨高速与空港物流园地下管网资产售后回租业务而对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享有的约203022.20万元应

收债权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开展应收债权融资业务,由长安信托发行信托计划分期募集资金,同时天津渤海承担上述应收债权的回购义务。2022年,天津渤海、长安信托以及相关金融机构与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信托”)签署了《债权转让合同》《信托合同》,将上述应收债权融资剩余本金及上述融资业务项下天津渤海对天津港保税区管

理委员会享有的应收债权作为信托财产委托兴业信托进行管理,天津渤海继续承担该应收债权的回购义务,回购期限至2026年8月12日。同时,公司为天津渤海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持有的天津渤海5亿元股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6日、2019年12月18日、2021年8月17日、

2022年11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16-146、2019-136、2021-055、2022-075号公告。

2026年8月27日,天津渤海与兴业信托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将前述回购期限展期至2029年8月12日。截至2026年8月27日,应收债权融资剩余本金约129854.80万元。为支持上述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继续就天津渤

12海上述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继续以公司持有的天津渤海5亿元股

权提供质押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 SPV已使用 2026年度担保授权额度6.75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本次公司为天津渤海提供的担保金额纳入 2026年度公司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 SPV总计不超过 46亿元人民币及 13亿美

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12月4日;

3.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与东二道交口东北侧

瑞航广场1-6-902;

4.法定代表人:时晨;

5.注册资本:2210085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股本结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9.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2525.42

亿元人民币、总负债2049.82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301.70

亿元人民币;2025年度营业收入529.24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18.22亿元人民

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8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13三、担保的主要条款

1.担保方式:渤海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持有的天津渤海5亿元

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担保期限: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主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股权质押担保期间为自质权有效设立之日起至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应付款项全部付清并且质押登记注销后;

3.担保金额:约129854.80万元人民币;

4.本次担保审批程序及相关授权:本次公司为天津渤海提供的担保金额纳入

2026年度公司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 SPV总计不超过 46亿元人民币及 13亿美元

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4583689万元,其中,公司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 SPV发生担保金额约 157300万元、天津渤海对公司及

天津渤海全资 SPV 发生担保金额约 48000 万元、Avolon 对其全资或控股 SPV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645000万美元(1:6.7882计算折合人民币4378389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截至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

4713543.80万元,占2025年度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约18.86%,其中,公司对天

津渤海及其全资 SPV发生担保金额约 287154.80万元、天津渤海对公司及天津

渤海全资 SPV发生担保金额约 48000 万元、Avolon 对其全资或控股 SPV 或其

子公司担保金额约645000万美元(1:6.7882计算折合人民币4378389万元)。

公司不存在涉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担保的情况。”

14三、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长城证券作为“18渤金01”、“18渤金02”、“18渤金03”、“18渤金04”、“18渤租05”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以上相关事项后,长城证券获取了相关公告情况,并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确认,同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长城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四、投资风险提示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上述重大事项,注意投资风险并做出独立判断。

五、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丁锦印、陈冬菊

联系电话:0755-23934048(以下无正文)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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