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程大中)
作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与要求,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独立性,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㈠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程大中,现任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教授、博导、系主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教育部新世纪人才(2009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研究领域为国际贸易与投资、经济网络、企业国际化、服务经济。曾受聘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二届服务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商务部“第二届经贸政策咨询委员会”专家工作组全球价值链专家,现兼任上海市国际贸易学会副会长。
㈡独立性自查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本人对照公司所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经自查,本人的任职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有关独立性自查情况的年度报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㈠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4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结合通讯方式7次、通
讯方式7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4次,实际出席14次会议,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本年应参加董亲自出席次是否连续两次未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会次数事会次数数亲自参加会议
141400否0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详细了解议案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并积极与其他董事及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会议议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本人认为,2025年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严格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均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㈡主持及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6项议案。本人作为提
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等任职人员资格情况进行了审核。提名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5年4月1日2025年第一次会议
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经理(首席执行官)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的议案》;
2025年4月24日2025年第二次会议
3.《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6项议案。本人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针对相关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发表意见意见会议届次审核事项时间类型
1.《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2.《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审
核意见;
3.《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独立董事专门
2025年4案》的审核意见;均为
会议2025年第月1日4.《关于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同意一次会议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5.《关于对公司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审核意见;
6.《关于公司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审核意见。
㈣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5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在董事会
及其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未独立聘请中
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㈤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师沟通情况本人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部门就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及风险防控等问题进行沟通,在审计过程中积极了解审计进度及相关情况,督促其按时提交高质量的审计报告,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㈥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会议资料,及时了解公司动态及行业信息,在此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此外,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接听投资者的来电、接待来访,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工作。
㈦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现场、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规范运作情况等相关事项,不定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运营、财务、投资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2025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十五日。
本人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得到了公司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通过多种渠道帮助本人了解和掌握公司的主要经营管理情况及监管新规和履职注意事项,并安排本人参加履职相关的各种培训。
㈧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本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
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财务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的内控工作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水平相适应,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总体运行平稳。
3.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安永华明作为公司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4.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分别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会议选举刘璐先生、金川先生、张灿先生、马伟华先生、冯俊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刘超先生、程大中先生、李剑铭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5年4月分别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经理(首席执行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资料及其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认为上述人选具备与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会议中赞成相关议案。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基本薪酬方案的议案》;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津贴、薪酬方案合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同意上述议案。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公司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开
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
织的各项培训,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程大中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