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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5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415证券简称:渤海租赁公告编号:2025-031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㈠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⑴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30;

⑵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

2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马伟华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提示性公告及相关文件已分别于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㈡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58人,代表股份30637402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3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6573112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6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52人,代表股份4064289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17%。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52人,代表股份4064289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52人,代表股份4064289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17%。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浩天(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㈠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6359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99%;

反对35195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88%;弃权

218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048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027%;反对35195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97%;弃权218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7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77%。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㈡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6545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60%;

反对35581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14%;弃权

16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234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485%;反对35581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7546%;弃权16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9%。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㈢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6567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67%;

反对34963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12%;弃权

220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256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539%;反对34963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6027%;弃权220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4%。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㈣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表决情况:同意3026345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94%;

反对35922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25%;弃权

14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0337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991%;反对35922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8386%;弃权147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4%。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㈤审议《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6995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07%;

反对35790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82%;弃权

95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1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684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592%;反对35790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8062%;弃权95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7%。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㈥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5350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470%;

反对37537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52%;弃权

85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7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8039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545%;反对37537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2360%;弃权85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5%。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㈦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6914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80%;

反对35269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12%;弃权

155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603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392%;反对35269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6779%;弃权155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29%。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㈧审议《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贷款额度预计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7598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03%;

反对34924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99%;弃权

12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287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075%;反对34924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5930%;弃权121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6%。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㈨审议《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29411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83%;

反对34500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61%;弃权

629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629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616%;反对34500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4886%;弃权629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98%。

议案表决结果:此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通过。

(十)审议《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8262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20%;

反对34172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54%;弃权

130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951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709%;反对34172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4080%;弃权130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1%。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7931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12%;

反对34704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27%;弃权

110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620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894%;反对34704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5388%;弃权110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8%。

议案表决结果:此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5684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79%;

反对37097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8%;弃权

95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1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8372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365%;反对37097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1276%;弃权95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9%。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基本薪酬方案的议案》1.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5510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22%;

反对37197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41%;弃权

103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8198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937%;反对37197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1522%;弃权103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1%。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金川先生、张灿先生、刘璐先生、马伟华先

生、冯俊先生、龙雪红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4.01选举金川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⑴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5838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365%。

⑵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5270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2140%。

议案表决结果:金川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金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2选举张灿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⑴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5817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358%。

⑵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5059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2088%。议案表决结果:张灿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张灿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3选举刘璐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⑴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56596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307%。

⑵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3483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700%。

议案表决结果:刘璐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刘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4选举马伟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⑴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8512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238%。

⑵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2009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8719%。

议案表决结果:马伟华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马伟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5选举冯俊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⑴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6299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515%。

⑵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9877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3273%。

议案表决结果:冯俊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冯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6选举龙雪红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⑴总表决情况:同意30191341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41%。

⑵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8228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0249%。

议案表决结果:龙雪红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龙雪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六名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十五)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超先生、李剑铭先生、程大中先生为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5.01选举刘超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⑴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62416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497%。

⑵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9304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3132%。

议案表决结果:刘超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刘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2选举李剑铭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⑴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62397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496%。

⑵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89285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3127%。

议案表决结果:李剑铭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李剑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3选举程大中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⑴总表决情况:同意3016841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92%。

⑵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95298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4607%。

议案表决结果:程大中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程大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时任期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在同一上市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相关规定。

(十六)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周珮萱先生、马丽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6.01选举周珮萱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⑴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91981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462%。

⑵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8868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0406%。

议案表决结果:周珮萱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周珮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16.02选举马丽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⑴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4221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837%。

⑵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9098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8161%。

议案表决结果:马丽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马丽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上述两名非职工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㈠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浩天(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㈡律师姓名:聂晓江、王杰;

㈢结论性意见: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㈡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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