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ST 民控 公告编号:2024-49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
融中心C座4层1号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1359876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56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2510629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52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108813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45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人,代表股份160061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0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51248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63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人,代表股份108813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45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提案1.00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43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8199%;
反对13827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680%;弃权
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12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5104%;
反对138272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871%;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5%。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提案2.00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43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8199%;
反对13827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680%;弃权
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5104%;
反对138272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871%;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5%。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提案3.00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43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8199%;
反对13827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680%;弃权
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同意216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5104%;
反对138272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871%;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5%。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提案4.00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143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8199%;
反对138272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680%;弃权
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5104%;
反对138272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3871%;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5%。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提案5.00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0438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7463%;
反对139273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2417%;弃权
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850%;
4反对139273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0125%;弃
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5%。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提案6.00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2683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1175%;
反对10702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8704%;弃权
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869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0308%;
反对107028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8668%;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5%。
本项议案为普通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李茹兰女士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3年度履职情况向大会做了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阳林子潇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
5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