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0证券简称:吉林化纤公告编号:2026-02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48)。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方大”)因经营需要,拟自2025年12月8日至2026年3月7日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2458868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2458868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今日,公司收到上海方大公司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1月
23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减持均价股份数量占总股本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元/股)(万股)比例
集中竞价2025年12月29日4.652458.87001%上海方大2026年1月8日
大宗交易4.662345.01830.95%至1月23日
合计4803.88831.95%该股份来源于协议受让和司法拍卖竞得。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合计持有股份14639.35005.9512294.33174.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639.35005.9512294.33174.99有限售条件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减持股东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实际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本次减持后,减持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