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1证券简称:南京公用公告编号:2026-20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24日,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进一
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经营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港华”)拟向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拟申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
规模将以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期限:不超过365天。
4、发行日期:在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规模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
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择机一次或分次、部分或全部发行。
5、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定,以簿记建档的
结果最终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运营资金、归还到期贷款等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7、发行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8、发行对象:拟发行的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9、决议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注册发行及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南京港华全权决定并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制定本次发行短
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分期注册、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方式等相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审核、修订、签署及决定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协议、公告、表格、函件及其他一切相关的文件;
4、制作并签署所有必要的申报注册文件、发行文件等材料;
5、办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6、上述授权在本次注册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四、风险提示经查询,南京港华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