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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7-0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422证券简称:湖北宜化公告编号:2025-07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

规定及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履行的程序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2.2024年3月14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3.2024年3月1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

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实施本激励计划。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2024年6月26日,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宜市国资考核〔2024〕4号),原则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股权激励。

5.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公示。公司监事会出具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6.2024年7月18日,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同意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司已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开展自查,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2504.8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7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7.2025年1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

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2025年2月7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5年4月2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前述回购注销手续。

9.2025年6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调整事项说明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后,公司共实施两次权益分派,具体为:

1.2024年6月14日,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0578667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

2.2025年6月12日,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1日登记的总股本10825097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根据《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为:P=P0-V,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派息额,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经调整,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P=4.54-0.32-0.2=4.02 元/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二)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本次调整及本次预留授予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预留授予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

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的法律意见》;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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