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2证券简称:湖北宜化公告编号:2026-04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品种、工具、场所及交易金额:为规避和防范汇
率波动风险,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等值3000万美元。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3.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规避
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额度预计不超过等值3000万美元,交易金额在前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预计额度。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事宜。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日常经营涉及外币业务并持有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造成一定影响。为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交易额度预计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预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等值3000万美元,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及预计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预计额度。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拟全部使用银行授信额度担保。
(三)交易期限预计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如单笔交易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交易方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
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五)资金来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控制汇率风险敞口为目的进行套期保值,不开展投机性交易,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
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外币时的汇率,若偏离值较大,将可能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
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
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仍然存在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或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给公司带来的履约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
务的操作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责、审批权限、操作流程、账户及资金
管理、风险管控、信息隔离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将按照该制度要求及董事会批准的交易额度开展业务,控制交易风险。
2.公司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远期结售汇
产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密切关注外汇汇率的变化,及时跟踪进出口业务履约状况,评估研判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风险。
3.公司将严格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外汇远期结售汇合同、协
议等文件,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管理部将配备专人,实时管控交易总额和外汇损益,
异常状态及时报告,迅速研判,及时止损。
5.公司审计合规部将严格监督履职,做好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
管理体系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并定期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监控和业务合规审计。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准则
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公司对该业务的最终会计处理以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为准。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