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2证券简称:湖北宜化公告编号:2026-04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湖北宜化”)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十一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购买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持有的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320793.24万元。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本次交易对价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全部支付完毕。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公司与宜化集团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对业绩承诺相
关事项进行了约定,具体如下:(一)补偿义务人交易对方宜化集团为本次交易的补偿义务人。
(二)业绩承诺资产范围
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报告》以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结论,但对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化矿业”)持有的露天煤矿采矿
权、新疆宜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新化工”)持有的石盐矿矿
业权、巴州嘉宜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州嘉宜”)持有的石灰岩矿(水泥用)采矿权、新疆宜化本部28项专利权采用了基于未来收
益预期的方法进行评估,上述资产为本次进行业绩承诺的资产范围。
其中:宜化矿业持有的露天煤矿采矿权的评估值为903430.98万元,宜新化工持有的石盐矿矿业权的评估值为6791.70万元,巴州嘉宜持有的石灰岩矿(水泥用)采矿权的评估值为5762.71万元,新疆宜化本部28项专利权的评估值为2235.08万元。
(三)业绩承诺期间
本次交易于2025年实施完毕,宜化集团的业绩承诺期为2025年—2027年。
(四)业绩承诺金额
宜化矿业持有的露天煤矿采矿权、宜新化工持有的石盐矿矿业权、
巴州嘉宜持有的石灰岩矿(水泥用)采矿权的业绩承诺将在承诺期末
对累计预测净利润进行计算,三项矿权分别计算业绩补偿金额,净利润口径为矿业权口径归母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下同)。新疆宜化本部28项专利权的业绩承诺将在承诺期内逐年对专利权对应的预测收入进行计算。宜化集团的业绩承诺金额如下:
业绩承诺资产2025年2026年2027年露天煤矿采矿权矿业权口径归母净利润累计不低于301155.35万元
石盐矿矿业权矿业权口径归母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711.71万元
石灰岩矿(水泥用)采矿权矿业权口径归母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924.90万元
28对应收入不低于对应收入不低于对应收入不低于新疆宜化本部项专利权348409.23万元358029.00万元367962.44万元
注1:矿业权口径归母净利润对应本次矿业权评估报告中收入、成本费用等预测口径。
其与财务报表口径归母净利润主要差异为矿业权摊销、除流动资金外的财务费用、所得税税率差异等。
注2:28项专利对应的收入为新疆宜化本部(除运费外)所有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新疆宜化本部主营业务收入(不含运费)=新疆宜化合并收益法主营业务收入-子公司宜化塑业
对应的包装物收入-运费。
对于露天煤矿采矿权、石盐矿矿业权、石灰岩矿(水泥用)采矿权,在业绩承诺期最后一个会计年度到期后,由上市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期间内相关矿业权资产累计实
现净利润的情况进行审核,分别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以确定业绩补偿期间相关矿业权资产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专项审核报告》的出具时间不应晚于上市公司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出具日。
对新疆宜化本部28项专利权,在业绩承诺期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上市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期间内实现的收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以确定业绩补偿期间相关专利权资产实现的收入,《专项审核报告》的出具时间不应晚于上市公司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出具日。
(五)业绩补偿的计算公式
1.对于露天煤矿采矿权、石盐矿矿业权、石灰岩矿(水泥用)
采矿权
在业绩承诺期末,根据各矿权的《专项审核报告》,若相关矿权资产累计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则宜化集团应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现金补偿金额按下述公式确定:
现金应补偿金额=(截至期末相关资产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期末相关资产累计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相关资产累计承诺净利
润总和×相关资产本次交易作价。
上述净利润口径为矿业权口径归母净利润。
2.新疆宜化本部28项专利权
在业绩承诺期每个会计年度末,根据《专项审核报告》,若相关资产当期对应收入低于承诺收入,则宜化集团应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现金补偿金额按下述公式确定:
当期现金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相关资产累计承诺收入-截至当期期末相关资产累计实际收入)÷业绩承诺期内相关资产累计
承诺收入总和×相关资产本次交易作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业绩承诺资产当期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已补偿的部分不冲回。
(六)减值测试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三十(30)日内,由上市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
所对业绩承诺各个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除非法律法规有强制性规定,否则《减值测试报告》采取的估值方法应与《资产评估报告》保持一致。
如果(业绩承诺相关资产期末减值额×宜化集团通过持有目标股权而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资产对应的股权比例>业绩承诺期间内已补偿金额),则宜化集团应另行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应现金补偿金额按下列公式确定:
应现金补偿金额=(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宜化集团通过持有目标股权而间接持有该部分资产对应的股权比例)-业绩承诺期内
因业绩补偿而已支付的补偿额(如有)。
宜化集团通过持有目标股权而间接持有该部分资产对应的股权
比例分别为:宜化矿业(露天煤矿)21.248%、宜新化工(石盐矿)
39.403%、巴州嘉宜(石灰岩矿)39.403%、新疆宜化39.403%。
(七)其他事项宜化集团就业绩承诺资产所承担的业绩承诺补偿金额与减值补偿金额合计不应超过业绩承诺资产本次交易对价。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安排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新疆宜化本部28项专利权2025年度实际业绩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承诺实现对实际实现对是否实现业绩年份业绩承诺资产差异应收入应收入承诺
2025新疆宜化本部28项专利权348409.23336819.5311589.70否
注:28项专利对应的收入为新疆宜化本部(除运费外)所有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新疆宜化本部主营业务收入(不含运费)=新疆宜化合并收益法主营业务收入-子公司宜化塑业
对应的包装物收入-运费。
鉴于新疆宜化本部28项专利权2025年度对应收入低于承诺收入,根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宜化集团应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业绩补偿情况如下:
项目序号具体情况
2025年度新疆宜化本部 28项专利权承诺对应收入(万元) A 348409.23项目 序号 具体情况
2025年度新疆宜化本部 28项专利权实现对应收入(万元) B 336819.53
2025 年度至 2027 年度新疆宜化本部 28 项专利权累计承诺 C 1074400.66
收入总和(万元)
新疆宜化本部 28 项专利权本次交易评估值(万元) D 2235.08
宜昌新发投持有新疆宜化股权比例 E 39.403%
累计已补偿金额(万元) F -
需补偿金额(万元) G=(A-B)/C*D*E-F 9.50
四、业绩承诺未完成主要原因
化工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各产品品类周期节奏存在差异。业绩承诺期内,受下游市场影响,国内化工行业仍处于深度调整中,因而新疆宜化本部28项专利权在承诺期内业绩小幅不达预期。
五、业绩补偿进展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收到宜化集团支付的现金补偿款人民币
9.50万元。宜化集团已按照《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相关约定,对
新疆宜化本部28项专利权对应的2025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
六、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