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宜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主板一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湖北宣化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67号)同意,湖北宜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3,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0,000.00万元,扣除部分保荐及承销费(含税)1,216.00万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328,784.00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836.7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8,163.25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7月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E10733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和管理,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计划投资总额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 磷氟资源高值化利用项目 223,325.95 200,000.00 31,205.21
2 5万吨/年磷酸二氢钾项目 42,640.40 33,163.25 5,662.45
3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95,000.00 95,000.00 95,000.00
合计 360,966.35 328,163.25 131,867.65
注:上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31,867.65万元(含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余额为196,328.26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仅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情形。
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如募投项目需要使用该部分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时,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6年9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6 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湖北宜化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祎婷
秦军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9月21日



